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常态化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持续推动“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扩大检测相关工作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全州38家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疾控机构信息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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