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2-13 15: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榕江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邮编:557200,电话:0855-662283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榕江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做实做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桥头堡”“四区”战略定位,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5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对照《条例》规定,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涉农补贴、财政资金、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社会救助、卫生健康、重大项目建设等各类信息5761余条,开展征集调查7期,开展解读7期,回应重大舆情1期,发行《榕江县人民政府公报》6期,通过政府公报、政策文件、等栏目公开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重要政策文件19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等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件。2025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办结11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0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统计数据、民生事务等方面,大部分依申请公开信息与申请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严密防范信息安全事故。二是加强对既往已发布信息巡检,“盯增量”和“查存量”并举,确保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内容的准确性。持续采购第三方错误扫描服务,对上网信息进行监测扫描,信息安全性明显增强。三是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修订了部分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政策解读等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县高度重视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等重要信息,加强与媒体平台的协同联动,扩大政策传播范围。同时提升平台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能力,促进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切实发挥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载体功能,全面推行政府公报电子化,着力提升电子公报发布实效性和公众获取便捷性,提升公众阅读体验。全年共编发《榕江县民政府公报》6期,刊发乡镇部门文件、人事任免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期,选派参加省州组织的业务培训4期。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乡镇和县直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对更新不合格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每周提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

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1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817

行政强制

759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54.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务新媒体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解读政策文件,全面深入、通俗易懂地开展解读。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流程,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水平。三是严格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按照《黔东南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推进全县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全县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0元。

(二)无其他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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