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2-20 2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榕江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邮编:557200,电话:0855-662283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榕江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做实做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桥头堡”“四区”战略定位,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对照《条例》规定, 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涉农补贴、财政资金、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社会救助、卫生健康、重大项目建设等各类信息7730余条,开展征集调查6期,开展解读10,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1期,发行《榕江县人民政府公报》6期,通过政府公报、政策文件、等栏目公开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重要政策文件27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等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件。2024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办结16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0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统计数据、民生事务等方面,大部分依申请公开信息与申请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严密防范信息安全事故。二是加强对既往已发布信息巡检,“盯增量”和“查存量”并举,确保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内容的准确性。2024年9月,采购第三方错误扫描服务,对上网信息进行监测扫描,信息安全性明显增强。三是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修订了《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政策解读等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县高度重视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等重要信息,加强与媒体平台的协同联动,扩大政策传播范围。同时提升平台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能力,促进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切实发挥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载体功能,全面推行政府公报电子化,着力提升电子公报发布实效性和公众获取便捷性,提升公众阅读体验。全年共编发《榕江县民政府公报》6期,刊发乡镇部门文件70份、人事任免信息30批。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期,参加省级组织的业务培训2期。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乡镇和县直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对更新不合格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每周提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2

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5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644

行政强制

78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3.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务新媒体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解读政策文件,全面深入、通俗易懂地开展解读。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流程,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水平。三是严格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按照《黔东南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推进全县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全县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0元。

(二)无其他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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