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住建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25-01-15 16:30

主要内容: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工作提示》要求,现公布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9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4条;依法公开涉及本部门各类信息42条,如行政许可、权责清单、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名单、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名单、文件法规、财政信息、政策解读、政务服务表格等信息,提高了住建行业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公众及时了解到我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要求,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4年共接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对照省州县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以省州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组织的学习培训为契机,深入分析本单位网站建设的差距和不足,加强沟通对接,主动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指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二是规范公开程序。加强网站信息的发布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杜绝出现严重错误。三是重视信息质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加强门户网站日常运行维护和信息内容建设,扎实推进房地产、建筑业、保障性住房、农村住房等信息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县人民政府网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通过设立公开栏,开设新媒体账户等多形式结合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成立局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深入抓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门户网站信息维护工作,不断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202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90.31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公开信息质量欠佳,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有错漏等问题。二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滞后。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规范信息格式与内容。二是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按时更新并及时发布,能准确的呈现给公众,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权威性。三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紧扣乡村振兴农村住房保障、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农村垃圾治理,建筑业、房地产两大产业,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网建设改造等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和公众期盼,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升公众对住建部门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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