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榕江县财政局 来源: 榕江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1-10 15:4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落实财政公开工作职责,按照规定,现编制榕江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直达资金、民生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策宣传、财政预决算、财政直达资金、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公示公告等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县信息申请公开有关规定。2023年,我局收到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条,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审核程序,切实加强局机关发文审核把关,为做好后续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奠定基础。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撰稿、复核、保密审查、审批发布等环节,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全面、准确、可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台账,定期更新内容,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指标要求,落实对应管理栏目,确保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五)监督保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纪律要求,严把保密关,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形成股室联动、办公室汇总、领导审核的融合管理机制,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奠定基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重点不够突出;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如国有资产管理栏目需进一步充实。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我局将积极改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细、抓实、抓全,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 二是加强财政管理栏目的充实性,扩展信息范围,对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求,认真查漏补缺,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拓宽信息公开途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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