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民宗局 发布时间: 2024-01-17 17:4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榕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精神,遵循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各个栏目及时准确对相应公开信息进行了更新,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民生工程动态工作推进情况、招生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学习贯彻,先后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多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精神。强化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信息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遵循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做好门户网站建设,把榕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逐一网上发布。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持续加大对民族宗教信息的公开力度。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明确政务信息工作人员1名,负责信息上传、网络信息安全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亟待提升,未严格把握时效性、实效性、便民性;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不够,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学习《条例》力度不够,处理公开事务不够规范。

(二)相关改进情况。一是切实转变观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渠道的宣传,听取公众意见,引导社会广泛关注;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把控信息时效,增强多方面信息报送;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对政务信息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营造全局上下重视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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