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榕江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及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完成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领域内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办理等事项,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更新和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本部门权责清单、内设机构及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类别。全年通过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37条,通过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9条(政策文件5条,工作动态42条,自然资源法定主动公开内容32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榕江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30条。发布推送的信息包括自然资源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土地出让等等,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和监督权。发布载体包括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网站、榕江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公示栏、宣传栏等,内容涵盖全局各项工作。我局“三公经费”、部门预算、部门财政决算公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申请内容,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完毕并按程序回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已经制定并正在执行《榕江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好政策法律文件和上级规章制度,政府公开信息由我局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按程序办理,经局领导审核发布。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信息管理,认真完成任务,落实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严格遵守保密审查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巩固州自然资源局网站、县人民政府网站涉及我局业务板块的使用方法和流程,加强对外信息发布的校核、管理。二是按照规章制度运营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拓展自然资源工作信息渠道。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榕江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措施等。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组织参加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培训,参加2023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学习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要求,切实提升工作技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6.17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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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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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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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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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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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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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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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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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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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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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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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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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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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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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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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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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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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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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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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归档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策解读数量偏少,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有待提高,内容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2024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信息量,努力提高信息的时效性;三是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公布,进一步扩大解读范围,争取在数量上有所增加,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政策;四是加大主动公开涉及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力度,在职责范围内进一步确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明确细化档案归档要求和档案公开规定,减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阻力,满足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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