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永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平永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1-15 16:2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平永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平永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公开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拆迁安置、扶民救济、惠民工程、水利专项资金、民主决策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开辟多渠道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公众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政务动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现将我镇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彻底,一些应公开的内容未能立即予以公开,提高信息传送效率还需我们进一步努力。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需要我们探索新的路子,让政府信息面向更多的受众,方便其获取所需信息,同时提高信息的利用率。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我镇将依托信息化和互联网以及电子政务网平台,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1.扩大信息内容。在按规定公布应公布的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做好公众调查,选择若干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2.规范公开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规范操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强化参与基础。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4.拓宽宣传渠道。除利用书册、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模式,在现有“平永镇政务网”门户网站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探索现代媒体潜力,运用新的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覆盖人群范围。

5.加强培训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2023年,我镇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三是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现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更方便、及时地获取丰富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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