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榕江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4-01-09 14:59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信息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策,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条例》规定,现编制榕江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榕江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基本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二)健全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了《榕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榕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榕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切实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据可查、严谨规范。    

(三)加强培训,强化学习宣传。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干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特别是对统计公开范围、公开属性、公开程序等进行重点学习。    

(四)严防泄密,强化信息审核。将信息公开与定密工作、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所有对外报送、印发的政府信息均由分管领导进行把关审核,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发布脱节,做到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五)探索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公文管理。在认真做好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更新的同时,每季度定期向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公开情况,同时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加强了统计网站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严格执行统计数据发布计划,规范数据发布的内容和时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需要进一步加强整合;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上网查询、当面咨询和电话咨询统计信息率仍不够高,主要是网上查询不普遍。 

(二)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将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地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电子政务网站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四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统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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