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县市场监管局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3-01-30 08: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信息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策,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条例》的规定,现编制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我局工作知晓率和透明度。我局及时在榕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相关信息公开。政务信息主要公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事信息、政策法规、消费维权、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信息、行政执法案件查办信息。信息更新连续、及时、准确,发布的内容规范、完整,信息公开量均达标。

(二)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2022年县局组织业务人员到县政府参加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2次,参加网络安全应急救援演练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0

行政强制

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是政务公开内容上报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工作公开力度不大;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按照省、州、县的有关要求,紧扣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学习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微博
微信

版权所有:榕江县人民政府 黔ICP备16003252号 网站标识码:522632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3202522634号

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855—6622836 主办:榕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贵州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使用1920*1080分辨率,谷歌、火狐、360极速、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