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榕江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3-01-13 14:13

2022年,榕江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信息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策,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条例》的规定,现编制榕江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度,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组织保障情况。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

(二)健全制度情况。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了《榕江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榕江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切实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查、严谨规范。   

(三)学习培训情况。在县政府统一组织培训下,县公安局组织相关重点岗位民警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所需的写作、编辑、协调能力和应用技能。

(四)信息审核情况。所有对外报送、印发的政府信息均由分管领导进行把关审核,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发布脱节,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7

行政强制

108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8.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亟待提升。二是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为进一步做好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切实转变观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四是结合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现状,对现有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作进一步调整完善,不断努力探索实践新形势下的公安政务工作新模式,以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适应人民群众需要、适应现代警务工作的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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