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榕江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榕江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快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助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主动公开内容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要求,全面梳理逐项对照抓好信息公开。一是抓好政策文件发布解读。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中,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文件20个,及时转载中央、省、州重要政策解读文件,并不断加强完善我县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更新完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负责人、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信息。发布了榕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展现了2019年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果和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公布榕江县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计46条。定期公开全县工业、环保、住房保障、财政收支等领域的统计信息。按时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财政信息”公开栏目。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同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及时主动公开,全年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信息216条。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县人民政府网“回应关切”栏目发布信息11条,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进一步增强了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四是持续增进政民互动。认真办好各类群众直通交流平台,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着落,及时妥善处理群众通过阳光信访、县长信箱等互动交流渠道提交的诉求信息。通过网站“在线访谈”专栏发布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线访谈33期。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说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补正申请内容、规范答复形式、征求意见程序、答复时间起算等工作要求,确保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按照法定时限规范答复。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文件要求,不断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二是各部门、乡镇(街道)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如实及时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人事管理、政府采购、民生保障、就业创业、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制度抓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使信息发布错误率将至最低。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
(四)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全年公开各类信息6451条,其中榕江要闻868篇、部门动态1700篇、乡镇动态578篇、公示公告179条,财政信息、提案建议、公共服务、扶贫开发、社会保障等各类栏目信息共3126条。完成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将我县政府网站迁移到省政府网站云平台。开展栏目优化提升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重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优化,调整后的栏目设置更加科学、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清晰。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围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开设政务微信、微博,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运维管理,2020年发布榕江县政务微博547条、榕江县政务微信312期。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由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信息中心具体抓落实。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措施,分解细化工作责任到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求各相关单位选定相对固定的有一定工作资质的人员作为政务公开联络员和监督员,负责联系和推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设。认真按照《贵州省2020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抓好落实网站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并制定《榕江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榕江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方案引导工作开展,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多措并举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34 |
-17 |
26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62 |
+2 |
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43 |
65 |
4850 | |
行政强制 |
99 |
15 |
207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6 |
1478.49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2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榕江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标中央、省、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仍然存在差距。
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层面来说,政策性文件专业性强,基层缺乏专业人才,给解读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上级对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大部分县直部门难以严格按照“三同步”要求,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解读数量与发布文件数量比例占比偏低,难以充分结合图解、动漫、音频、视频等直观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还存在差距。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规范性还有待提升,全县信息公开从业人员专业性还不够,缺乏专业性指导,与上级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存在差距。精准把握本地区、本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的认定范围和标准能力还有待提升。例如: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有关信息等各个环节存在很长的时间跨度,且每一环节涉及的管理部门和实施单位不同,难以系统集约的统计到一条公开事项上来。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和能力提升,加强对部门和乡镇的培训力度,邀请政务公开工作的专家人员对全县各部门、乡镇广大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强化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提升,制定有力措施保障政策文件和解读文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督促文件起草单位不断提高解读水平。
三是强化工作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责,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服务、依托公众开展监督评议等方式,加强培训力度,指导督促全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按要求推进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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