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榕江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21-01-22 19: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省、州、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榕江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1.方案、通知等文书的公开情况。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规定和工作要求,保证规范行文,并通过政务平台、网站做好对外发布工作

2.信息公开情况。对可公开信息及时拟写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服务公开工作情况。县公安局各窗口单位、派出所都设立了警务信息公开栏,开通了警务工作评价器,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设。同时,紧紧结合“放管服”工作,以治安服务窗口、出入境服务窗口、交警服务窗口为重点,通过政务网站、宣传栏、公安微博等大力宣传各项便民利民措施。2020年,县公安局在榕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57条,发布微博695条。

4.加强政务网站平台的管理和应用。加强政务网站的管理重新进行了明确并加强了网站的利用,2020年,全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25条推动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县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涉及政府信息公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修订完善《江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榕江县公安局决策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范围,保密审查,公开程序、公开渠道、民意汇聚、政务公开监督员等制度建设,并按照制度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开展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二是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对好的建议及时采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及时更新窗口部门办事指南电话号码,让群众了解最新最全面的办事流程和时限、收费标准。

    (四)平台建设                                    

    完善了江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平台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了新型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

    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公安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分析情况,制定措施,协调事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6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45.921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榕江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面有待进一步扩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亟待提升。三是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步,我们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推进“五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度。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落实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管理,整体推进全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全局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更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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