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各级公安机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等五部份组成。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围绕县局党委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定位,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一)组织保障情况。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成立了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珍明任组长,局党委委员、指挥主任贺礼祥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习培训情况。在县政府统一组织培训下,县公安局以召开工作例会的形式,多次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网站信息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内涵与意义,明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与任务,与此同时,县公安局组织相关重点岗位民警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所需的写作、编辑、协调能力和应用技能。
(三)公开内容界定情况。县公安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准确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应当公开的信息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
(四)推进电子政务和警务公开发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坚持从宣传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出发,在继续做好“局长信箱”、“咨询投诉”、“依申请公开”等信件办理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整理编报“警务动态”、“治安播报”、“警方提示”等信息,积极更新“办事指南”等警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栏目信息,实实在在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主动向社会公布公安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主要领导及领导成员
2、执法依据办事程序规定,包括与公安有关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各类细则、管理办法、具体应用等;公安机关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承办部门、审批程序、申报范本、收费项目、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等;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各种公开电话、公开电子信箱、对外值班电话、举报电话、办公地址、联络方式等。
3、社会治安情况,各类工作开展部署及落实情况,与公众利益密切相的重大突发公众安全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
(二)公开途径及公开成效
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县公安局工作实际,在县人民政府网及时更新发布了我局各部门信息动态,建立“榕江公安”、“榕江县交警大队”等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有效地向人民群众公开了县公安局各类政府信息内容,在便民利民,使民众深入了解公安工作,拉近警民关系起到了有效作用。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2.财政信息公开。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四)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在榕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2.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
2.其他方式: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政务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6名工作人员承担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载体单一,政府信息公开面有待进一步扩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亟待提升。
三是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转变观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
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四是结合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现状,对现有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作进一步调整完善,不断努力探索实践新形势下的公安政务工作新模式,以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适应人民群众需要、适应现代警务工作的需要。
版权所有:榕江县人民政府 黔ICP备16003252号 网站标识码:522632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3202522634号
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855—6622836 主办:榕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贵州博虹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