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县民宗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改进措施等部分。现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度,县民宗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特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创新信息公开平台载体,畅通拓展发布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1.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县民宗局根据工作安排,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宣传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确保落实到位。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办公室直接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经费、工作人员到位。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絮开展。主要领导定期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具体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县民宗局制定了《榕江县民宗局政务公开信息保障制度》、《榕江县民宗局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扩充公开内容,丰富表现形式。
县民宗局围绕工作职能、文件政策、人事信息、法规规章、监测统计、项目资金等方面进行及时公开公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对信息分类(主动公开、不公开)、主动公开信息明确了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行业标准、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应急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榕江县民宗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通过榕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手机报、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民族宗教简报等形式发布。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共49条,内容包括机构设置、职能、统计信息、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作风建设等内容。
在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县民宗局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原则上所有办事不收费,免费为社会各界提供各类信息。县民宗局2018年没有收到依法申请公开事项。县民宗局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被投诉的情况。全年共接待咨询128人次,内容主要是民族成分更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等。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范围界定不清,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务信息分为可公开、依法申请可公开和应当保密三类,但由于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着不少涉密或不宜公开的工作信息,在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上还难以把握,特别是部分信息虽然不涉密,但是内容较为敏感,是否进行公开较难把握。
二是单位人员编制少,没有安排专职人员专管政务信息公开各种平台,兼职人员属于非专业人员,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有待提高。
三是在自动信息公开有待提高。虽在自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随着群众意识的不断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需求范围不断扩大,信息公开工作群众期望有一定差距。政务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宽。
四、改进措施
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和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宗教和谐示范区建设两项工作为引领,抓好信息公开。
二是以深化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治理、推行权力公开和建设阳光型政府为目标,就民族成份更改审批、民贸民品政策、宗教事务管理审批、宗教行政执法管理等社会公众关注热点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让权力规范运行,接受监督。
三是明确信息公开边界范围,进一步把握好“公开”与“保密”的尺度关系,严格遵照《保密法》有关规定,认真研究梳理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信息公开安全标准。
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虽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的审核、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但在细节方面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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