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榕江县审计局在中共榕江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信息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透明度。根据《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榕江县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主要由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开信息可以在本部门政府网站查询或者到榕江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栏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本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622067,地址:古州镇古州西路9号,邮编:557200。
一、组织领导
榕江县审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晓青担任组长,副局长龙安武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股室,发布信息必须由组长签发或者副组长审核后签字同意发送,办公室负责信息的复核和平台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本局网络舆情工作,保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有良好的组织基础和规范程序。
二、制度建设情况
立足审计工作实际,结合《榕江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制度》、《榕江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榕江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一是提出了榕江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负责信息平台录入和更新责任人;二是修改完善榕江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内容,对审计机关的职责、审计权限和程序、审计法律法规等方面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公开(部分内容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栏);三是出台了《榕江县审计局信息保密审查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安全措施,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榕江县审计局更新和发布信息共57条。发布信息的主要包括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工作总结等类别;发布载体包括榕江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公示栏等,内容涵盖全局各项工作;本局“三公经费”、2018年度部门预算、2017年度部门财政决算公开已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榕江县审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受理举报、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8年,榕江县审计局未接到举报、复议及诉讼申请。
六、存在的不足及解决措施
2018年,榕江县审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由于审计工作的特殊性,一些业务方面的信息不便于公开。所以,在信息量的发布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为解决以上不足主要采取了两点措施:
一是坚持依法公开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必须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坚决不公开。随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的需要,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也随之丰富多样,公开内容从原来的只发布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机构人员信息延伸到了发布年度工作总结、责权清单等信息,涵盖内容更加广泛,有效解决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量少的问题。
二是拓宽政务公开载体。运用榕江县审计局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文化墙等载体,解决公开平台单一的问题。公开形式从只在政府网站公开变为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图文并茂的宣传和现场公示的形式,做到更加密切联系群众。
七、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加强审核力度。加强对各股室信息采集的审核力度,在提升数量的同时严把质量审核关,确保本单位政务信息高质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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