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由榕江县政务服务中心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创新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贵州·榕江”门户网站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榕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榕江县新城区万都富宇国际6至9栋二楼,邮编:557200,电话:0855-6673048)。
一、概述
2018年,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政务公开的重点,制定了计划,分步实施推进,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完善组织领导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张有蓉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石本良担任副组长,各个股室工作人员担任成员,分管领导协调全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根据《条例》和县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要求各股室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配备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办公室不定期对各股室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察,并口头督查通报警告,鞭策后进,督促工作有效展开。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情况。一是各股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提高专业素养。二是召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再动员,以会代训,增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榕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主要内容有政务中心动态信息、运行通报、光荣榜和窗口动态等。
(二)信息公开方式
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贵州•榕江”信息公开专栏和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榕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榕江县站点主动向社会公开。
·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没有回应解读情况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2018年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017年无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创新情况
2018年县政务服务中心为了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开通政务服务咨询热线“3931666”“一号对外”服务。完善服务监督评价机制,建立实施了电话回访评价制度。在大厅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方便公众查询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通过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贵州·榕江”信息公开专栏和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榕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榕江县站点进行查阅。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受编制所限,无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二是积极争取解决人员问题,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2019年,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二是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三是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现工作规范化。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更方便、及时地获取丰富的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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