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县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立足扶贫工作实际,立足扶贫职能,切实增强意识,落实工作职责,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公开渠道,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亲自担任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局内各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鼓励各科室主动报送信息,将业务处室被动报送信息逐步转变为“主动”报送信息,初步建立“信息联动报送”机制。
(二)完善机制巩固成效。根据《条例》规定,按照州、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部门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http://218.201.250.239:8089/index.shtml)进行了公开发布。《榕江县扶贫办信息公开指南》、《榕江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榕江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
(三)收集和编辑有效信息,及时报送上级部门。结合,大力挖掘脱贫攻坚工作亮点及涌现的先进典型,及时将有价值的信息报送至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真正做到阳光执政。“县政府网站”是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包括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扶贫数据等栏目。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了本单位机构职能、权力清单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为群众提供方便,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一年来,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包括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等。
(三)公开的形式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为网上公开,全年发布政府信息2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办,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办,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对此,2019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二是提高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报送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三是及时更新网站,便于公众了解更多有关扶贫信息,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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