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榕江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府办函〔2018〕1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榕江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办法;研究提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佳龙(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胜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姜胜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蔡 锦(县安监局局长)
吴秀刚(县移民局副局长)
石万锡(县司法局副局长)
龙安武(县审计局副局长)
石昌平(县教科局副局长)
李作维(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正方(县人社局副局长)
黄 正(县扶贫办副主任)
贺礼娜(县发改局副局长)
顾学义(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和平(县统计局副局长)
唐荣炼(县工信局副局长)
王方剑(县农业局副局长)
龙见岩(县民宗局副局长)
张培芳(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守志(县交通局副局长)
杨永彰(县林业局副局长)
袁远飞(县住建局副局长)
龙正平(县国土局副局长)
潘顺光(县卫计局副局长)
杨 璐(县文广局副局长)
石 山(县市监局副局长)
何可实(县环保局副局长)
田维军(县水务局副局长)
杨 猛(县投促局副局长)
杨 琴(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涂 新(县档案局副局长)
杨政赟(县政务中心副主任)
王 耿(古州镇党委副书记)
郑登卫(忠诚镇党委副书记)
张 禹(寨蒿镇党委副书记)
廖明奎(平永镇党委副书记)
杨文舒(乐里镇党委副书记)
杨通裕(朗洞镇党委副书记)
何万林(崇义乡党委副书记)
黄 凯(计划乡党委副书记)
江 明(两汪乡党委副书记)
时功万(仁里乡党委副书记)
杨 斌(塔石乡党委副书记)
杨建刚(八开镇政法委书记、副镇长)
张胜平(栽麻镇纪委书记)
王 丹(平江镇组织委员)
禹华宏(定威乡组织委员)
王大伟(三江乡组织委员)
顾红先(兴华乡组织委员)
蒙 俊(水尾乡党委专职组织员)
刘念早(平阳乡组织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姜胜周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永斌任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下发。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三)一般性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可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等形式将意见印发各有关方面落实。
(四)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并将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与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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