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小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榕江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7-03 09:40

榕府任〔2026〕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车民街道办事处,榕江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龙小菊同志任榕江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长(主任),不再担任榕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站)主任(站长)职务;

罗凯同志任榕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站)主任(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呈权同志任榕江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彦姣同志任榕江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广同志任榕江县中医院副院长,不再担任榕江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董亮远同志任榕江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石红好同志任榕江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院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芳同志任榕江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院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秀林同志不再担任榕江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刘国珍同志不再担任榕江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薛文美同志不再担任榕江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院长(副主任)职务;

潘德文不再担任榕江县妇幼保健院(榕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长(主任)职务。




榕江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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