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榕江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6-07-30 17:06

廖声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榕江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议》(第145号)已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

该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意义。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建设规范化、常态化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是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抓手。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经局班子研究讨论,一致认为基地建设十分必要、迫在眉睫。

二、锚定目标,建设基地

我局已将县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纳入“十五五”时期和九五普法规划重点普法建设项目,明确目标为在2026年至2030年期间,至少建成1处以上功能完善、运行规范的县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支持,协调财政、教育、团委等部门,统筹推进基地立项和建设,确保“十五五”期间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切实为全县青少年提供沉浸式、体验式的法治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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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钟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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