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5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6-07-27 10:00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村超”相关网络名称使用规范管理的提案》(第051号)收悉。感谢您对“村超”品牌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的办理工作,经认真梳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加强监管与规范、明确使用边界的建议

一是启动跨部门信息征集。已向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分别发出协助函,商请提供涉及“村超”的网站备案信息、运营主体信息及相关监管线索。经上述单位反馈,各单位均表示目前在日常监管中未掌握涉及“村超”相关网络名称使用的异常情况,我局已对上述反馈信息予以登记备案,作为下一步开展专项排查和监管执法的参考底数。

二是依法处置网络侵权线索。通过人工巡查监测和群众反映举报等途径,对抖音、美团和快手等网络平台上涉及“村超”相关名称及标识的侵权情况进行线索排查。截至目前,已累计发现涉嫌侵权线索5起,均依法移送相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置;排查发现未授权函“村超”字样网店13家,均已责令改正完成。对涉及“村超”相关网络名称使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村超”品牌合法权益。

三是探索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积极对接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文旅投公司等部门,研究建立“村超”品牌网络保护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线索发现—信息互通—联合处置”的监管合力。

(二)关于探索长效保护机制、推动品牌建设的建议

一是持续推进商标确权保护。聚焦“村超”品牌长效建设,针对赛事名称、LOGO、吉祥物、文创产品等知识产权,提供专项指导服务,主动对接“村超”运营方、文创企业,按需提供“一对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全流程指导。截至目前,已累计取得“村超”“村FA”“牛头图形”等135件注册商标证。2025年1月,获得黔东南州首张“村超”相关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实现全州数据知识产权“零突破”。

二是构建联动监管执法体系。整合县局机关、乡镇分局综合执法力量,依托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维权援助工作站,建立“线索排查—案件查办—整改回访”全闭环工作机制。聚焦赛事周边商圈、文创集市、线上电商平台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参与跨区域协同保护,配合贵阳保护中心对“村超”月饼案、“村超”电商直播间案等出具商标侵权判定专业意见。

三是推动知识产权价值转化。全县设立4个商标品牌指导站,搭建“村超”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合作企业提供维权援助、纠纷调解、成果转化指导等“一站式”服务。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活动周、非遗共富工坊手工技艺培训课等节点,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主题宣传6场次,覆盖群众300余人次。

(三)关于鼓励正能量创作、支持优质内容生产的建议

我局积极配合宣传、文旅等部门,鼓励和扶持本地群众、官方媒体、正能量网络达人创作展现“村超”真实场景、人物故事、文化内涵、发展成效的高质量内容。同时,依托网络监管职能,对低俗炒作、虚假宣传等不良信息依法予以处置,以优质供给挤压劣质内容空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加强网络名称使用监管。在前期摸排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加大对抖音、美团、快手等网络平台的监测力度,对涉嫌侵权的账号和内容依法及时处置。

二是进一步完善商标保护全流程防护体系。加快构建事前确权、事中监测、事后维权的闭环机制,从源头防范恶意抢注和仿冒行为。

三是持续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深化与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文旅投公司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推动“村超”品牌网络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再次感谢您对“村超”品牌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


(附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姚圆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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