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义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返乡群体政策支持和扶持的建议》(第1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返乡创业群体实际,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群体及市场主体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场所租赁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吸引外资企业及人才到我县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增收。2021年以来兑现场所租赁补贴、吸纳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补贴414.69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21.98万元。二是《黔东南州人社部门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黔东南就联办通〔2024〕2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我县乡村旅游建设、民族手工艺、乡村主播等优势产业、我县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培育农村致富能人,让更多的人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掌握技能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以来我县开展农民工培训231期12535人次,投入培训资金903.78万元。
感谢您们对我县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对以上答复您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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