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1304973 信息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榕江县人民政府网 发文日期 2025-09-25
文号 暂无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榕江县城镇管道燃气初始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听证会公告(第1号)

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榕江县城镇管道燃气初始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听证会公告(第1号)

来源: 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5-09-25 10:53

(第1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于2025年10月下旬召开“榕江县城镇管道燃气(LNG)初始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定价听证会”。依照听证会举行前30日应向社会公告听证有关事项的规定,现将听证会参会人员的构成、产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听证事项

对《榕江县城镇管道燃气初始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论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

(一)消费者参加代表6人(其中:街道代表3人,消费者3人);

(二)经营者和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人;

(三)相关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人大、政协等参加人9人。

三、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方式产生

(一)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工会等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委托县住建局推荐;

(三)相关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人大、政协等及其他参加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邀请;

(四)听证会设记录员2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指定的人员担任,如实记录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

(五)听证会设旁听人3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选取确定;

(六)听证会新闻媒体记者1人,委托县融媒体中心推荐,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邀请。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听证项目的有关情况;

(五)热心公益事业,保障参会时间;

(六)允许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等信息。

四、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5日至10月5日。

五、报名方式

凭个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到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

报名地址:县发展改革局507室(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报名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6622795

六、听证代表报名超过(不足)处理

(一)消费者代表不足的,由住建局推荐;

(二)以上听证参会人报名超过相应名额的,由县发展改革局用抽签方式确定听证代表。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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