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541837 | 信息分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榕江县人民政府网 | 发文日期 | 2025-03-18 |
文号 | 暂无 | 是否有效 | 是 |
信息名称 | 榕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榕江县城至兴华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方案(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榕江县城至兴华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行政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召开《榕江县城至兴华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榕江县城至兴华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会时间
2025年3月25日上午9时
三、听证会地点
榕江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名额及选取办法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及构成(共25人)
1.正式代表25人,其中:消费者代表2人;县人大代表2人、县政协委员1人;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县城区公交、客运企业2人;相关部门、社区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18人。
2.旁听代表2人。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县人大、县政协推荐。
2.政府部门、街道代表由该部门、街道办事处推荐。
3.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出租、公交企业代表采取自愿报名申请。若报名人数不足,则由听证方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4.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申请,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若报名人数不足,则由听证方委托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5.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申请、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三)消费者代表及旁听人员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条件
1.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对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政策有一定了解,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正确履行代表职责。
3.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4日17:30止。
2.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榕江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股现场报名(联系人龙洁,电话0855-6622923)。
六、有关事项说明
1.听证会代表必须由本人出席参加听证会,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未经听证会主持人允许中途离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2.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在参加听证会前听取民意,做好发言准备。
4.会上发言时简明扼要,也可以书面形式交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榕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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