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寨蒿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 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述职报告

来源: 寨蒿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7日 16:19:35  

2024年寨蒿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述职报告

寨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正


中共榕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一年以来,寨蒿镇坚持推进法治建设,现就本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如下。

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抓好学习提升。

一是抓好理论学习促提升。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班子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扎实开展法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寨蒿政府行动指南。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邀请司法局同志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培训全镇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法治意识。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三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加强站所在处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的岗位普法活动,统一要求所有有执法权责的干部考取执法证,全镇共有18名干部考取执法证。通过对群众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大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精准性。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统筹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将法治建设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强化制度保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邀请镇法律顾问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决策依法依规。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不出庭情况通报制度。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程序,持续推进决策质量和效率提升。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要求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始终把不干预执法司法活动作为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强化监督管理,加大跟踪问效力度,让政法干警“逢问必录”成为常态,让广大干部群众“凡事讲法”成为习惯。

(三)强化普法宣传,抓好普法效能。

一是扎实开展普法案例警示学习。严格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开展寨蒿镇《以案释法警钟长鸣黔东南州法治警示教育专题片》播放工作,协调投影机、音响等设备,对辖区内在家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观看专题片。二是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助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利用赶集日、民族节日等重要时段开展集中宣传。今年来,开展法治宣传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受教育群众8000余人。三是抓好“少数民族”关键特征。结合寨蒿镇民情风俗、传统民族节日等重要时间开展民歌普法等法治集中宣传。今年来,共创作民族语言普法歌曲10余首,开展播放民歌普法歌曲320余场次,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多数是在日常开展工作中零零散散学习的一些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条例条款,没有系统地对法律法规进行专业的学习。造成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才较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工作人员对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够熟悉,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果还有差距。法治宣传力度和投入不足,基层普法阵地建设不及时、不全面,普法人员队伍工作接续性不够强,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普法内容枯燥乏味,没有结合具体案例、结合群众的实际需求进行法律宣传,导致群众厌倦、产生抵触情绪;农村人口分散、流动性大、群众文化素质低等因素,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度大、实施效果不明显。

三、下步打算

(一)坚持学法用法,树牢法治意识。积极组织参加干部职工普法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专业知识,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力度,邀请司法局同志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培训全镇农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法治意识。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是否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能力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二)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敬畏宪法法律,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最基本的要求,坚持在法治的框架内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职责,建立健全镇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等工作制度,压实压紧法治建设职责。

(三)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实效。拓宽宣传方式,继续深化“榕易谈”、“巡回大走访”等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满足辖区群众司法需求。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日,采取数字广播、横幅、摆摊、微信群推文等多种形式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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