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寨蒿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寨蒿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19日 11:28:54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寨蒿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榕江县寨蒿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


寨蒿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

近日,国内先后发生重大和特大火灾事故,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冬春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火灾事故发生,镇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范围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论述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木质建筑连片村寨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村级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做到“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坚决遏制“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全国、州两会等重大活动及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民宿)、KTV、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院、寄宿制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

(四)木质建筑连片村寨。包括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传统村落以及重点旅游村寨。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1.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2.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构筑物。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四)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违法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五)生产销售使用伪劣电器产品。

1.生产、销售伪劣电器产品。

2.农村村寨使用劣质电线、插座、电热器具等电器产品。

3.经营户、社会群众识别伪劣电器产品能力不足。

(六)木质建筑连片村寨冬春防控责任落实有差距。

1.未划定安全、空旷地带集中熏制腊肉。

2.未落实每月19 日应急演练消防宣传日工作机制。

3.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规范。

4.对老弱病残幼、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经常酗酒人员等监护不到位。

5.农户未掌握消防安全基本常识,不知道火灾报警电话。

6.村寨志愿消防队灭火救援装备配置不足,队员不能够熟练使用机动消防泵、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七)复工复产复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全面。

1.未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未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3.未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4.未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5.未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隐患大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专门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  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朝毅(镇人武部长、副镇长)

潘世虎(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杨黎航(镇党政办主任)

杨文活(镇派出所教导员)

万文科(镇村建中心主任)

张兴祥(市监寨蒿分局局长)

杨胜仙(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石睿鹏是镇应急管理站长)

曾  铎(镇派出所所长)

吴化维(镇消防队队长)

赵学洲(镇中学校长)

吴真诚(镇中心校校长)

吴艳兰(市监寨蒿分局工作人员)

陈国其(镇应急管理站工作人员)

姚文勇(镇应急管理站工作人员)

相关各部门全体成员、各村(社区)驻村(包村)干部、村支两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站,副镇长王朝毅为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站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五、任务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研判本地“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木质建筑连片村寨4类重点场所领域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细化整治重点、整治措施、整治责任,部署推进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组织各村(社区)广泛张贴4类重点场所领域整治通告,发动4类重点场所在区域村寨开展自查自改;对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综合整治;负责全镇大整治行动统筹协调推进,定期对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通报;适时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镇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按照县里制定4类重点场所领域消防检查要点,组织排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排查整治效果;组织镇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高风险场所清单,组织镇相关部门分类施策,实施综合整治,逐一推动整改销账。

(二)镇各相关部门。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合力推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1.由应急站管理站、专职消防队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排查整治;牵头会同镇相关部门,摸清辖区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基本情况,实施综合治理;会同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开展消防业务培训,联合整治突出消防安全隐患。

2. 由镇派出所牵头负责对小美容、洗浴、宾馆酒店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开展违规电气焊作业、无证作业违法行为实施扣留。

3.由镇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排查情况。

4.由镇村建中心牵头对涉及4类重点场所领域的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管,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如发现未经施工审批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包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上报县住建局。

5.由市场监管局寨蒿分局牵头联合县应急站、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等有关部门对生产经营电器的企业商家开展抽查检查,依法查处经营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经营户、社会群众识别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宣传力度。

6.由各村村委、驻村(包村)干部入户开展消防检查,特别是重点人群户,要全覆盖排除隐患,同时对辖区内“九小场所”开展消防检查;检测维护消防设施,组织志愿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

7.由学校负责人牵头,对学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学生宿舍违规装修防盗窗等。

六、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村(社区)、镇各部门要按照整治任务、整治重点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记录存档备查。各行业部门要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发现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学校、幼儿园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封堵疏散出口,违规在外窗安装防盗栏,学生宿舍房间住宿人数超标的,必须在寒假期间整改到位。对于难以整改的,镇政府将其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实施综合治理。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高风险场所,坚决采取“五个一律”硬措施,即小宾馆、小饭店、小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九小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和醇基燃料的,一律停用整改;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所在建筑内的冷库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停用整改;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上报县级相关部门,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及时梳理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要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中央媒体、省州县主流媒体统一曝光,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农村村寨,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 年2 月1 日前)。各村(社区)、镇各部门要作出部署动员。

(二)除患攻坚(2024 年2 月2 日至2024 年3 月20 日)。按照工作方案,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木质建筑连片村寨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2024 年3 月31 日前)。镇领导小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要制定整治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压茬推进,务求实效。镇消防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组织协调职责,定期对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和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研判、提出对策措施。

(二)紧盯关键环节,整治重点问题。各村(社区)、镇各部门要将工作重心和精力放在排查辖区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高风险场所、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上。紧盯容易造成火灾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容易造成火势扩大蔓延的关键环节开展检查,真正把风险隐患排查出来、防范到位。要建立高风险场所清单,专题报告党委政府,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推动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逐一实施综合整治。

(三)强化监督问效,确保整治成效。将此次整治行动纳入2024年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村(社区)、镇各部门要将此次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联系人:石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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