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榕江县兴华水族乡人民政府
部门简称:兴华乡政府
地址:榕江县兴华水族乡八蒙新区
邮政编码:557207
咨询电话:0855-6801001
电子邮箱:rjxxhxdzb1@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 14:00-17:30
单位负责人:钟景亮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1.主要负责人:刘洁
2.咨询电话:0855-6801001
3.工作职责:负责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党的组织、宣传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好村党建联席会,认真搞好理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信息调研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本镇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干部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制、发送和归档工作。负责文件传阅、归档和保存工作。负责党委、政府的印章管理。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负责值班安排;负责会议室管理和会务工作。负责车辆安排和管理工作。承担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的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1.主要负责人:韦井涛
2.咨询电话:18798564090
3.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乡镇企业、招商引资、经济建设、经济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统筹协调、指导管理招商引资工作"依据上级的产业投资政策,搜集、研究和编制相应规划、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做好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规划和农田水利建设、农机化建设、林业建设等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农业、农村生产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拟定本镇扶贫开发工作计划,抓好相关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督促检查扶贫项目落实情况;负责本镇范围内私营企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搞好本镇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1.主要负责人:江滋巍
2.咨询电话:18286564312
3.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政、民族、宗教、老龄、残联的方针政策;适时组织勘查灾情,做好救灾、救济、救助、扶贫帮困、扶残助残工作,同时管理好本级有关事业的经费物资和敬老院;贯彻执行农村危房改建政策,并抓好任务落实;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民政优抚、拥军优属、优抚和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并做好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等工作;指导村(居)委员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指令,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依法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和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工作;协助做好征兵和预备役民兵集训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主要负责人:潘宏立
2.咨询电话:0855-6801001
3.工作职责:负责拟定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本镇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村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农村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与接待工作;承担政法委员会、人民武装部的日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主要负责人:龙旭
2.咨询电话:18285416554
3.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镇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本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了解、掌握本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状况;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对已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接受县安监局的委托,行使相关执法职能;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1.主要负责人:暂时空缺
2.咨询电话:0855-6801001
3.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制定本镇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兑现奖惩。开展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总结交流经验,当好领导的参谋。指导督促各村辖区单位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村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负责生育证(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奖励扶助对象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开展好计划生育术后对象的随访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作好行政执法和社会抚养费收缴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导本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1.主要负责人:潘宏立
2.咨询电话:15902554815
3.工作职责: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和部门委托执法的委托权限在本辖区内行使行政执法权;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
1.主要负责人:赵海
2.咨询电话:13885554069
3.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本镇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组织实施镇国土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并实施监督检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依法组织进行调处,办理相关业务;负责全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土地的权属管理、地籍管理;负责制定并落实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行动规划;负责按规定程序申报办理建设项目;负责土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并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查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按照总体规划和政府要求,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花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负责与规划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政所办公室
1.主要负责人:石子云
2.咨询电话:18798521527
3.工作职责:贯彻实施国家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镇财政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全镇年度财政预决算编制工作;严格预算管理,控制支出规模,强化审计制度,加强镇政府的调控能力;监督管理全镇财政预内资金、预外资金、自筹资金、支农资金、教育资金、专项资金拨付与使用,并做好跟踪检查;严格收支两条线,积极执行事前审批,事中管理,事后监督;负责配合做好增加税源工作,加大征收力度,增加财政收入,做好经费预算,增收节支,熟练掌握财务管理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兴华乡财政所
1.主要负责人:石子云
2.咨询电话:18798521527
3.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编制和执行镇政府预决算工作计划,管理预算内外资金;负责组织协调镇财政收入,协助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各项税源的征收与管理;负责镇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镇办公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支出需要,确保镇财政收支平衡;负责干部职工晋升工资、社会福利上报审批;监督管理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补助的各种专项资金及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补助资金;负责各种涉农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以及直接补贴农(居)民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性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管理镇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等。管理镇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统一集中支付,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监督管理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防范财政风险;负责镇财务票据管理和会计执法监督;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做好财政管理体制、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财政改革工作;配合完成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综合协调管理招投标、政府釆购和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兴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主要负责人:杨丽娜
2.咨询电话:18285180290
3.工作职责: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镇政府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统筹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收集传递用工信息,组织开展劳务输出,维护外出务工人员权益,积极为劳动力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负责本镇城镇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及稽核工作。做好辖区内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和参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受县人力资源和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工伤职工的事故受理、调查、取证、申报等工作,为伤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社会化发放提供服务;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合作医疗政策和规定。承担本镇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的起草、修改和完善,并组织实施和落实;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基金会计核算办法,配合、参与合作医疗基金的封闭运行和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定期分析、评价基金运行效益情况,及时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合理调整费用报销标准,努力提高合作医疗的受益面和受益度;负责审定、管理、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评价,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及时发现、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全镇开展一年一度的合作医疗宣传、发动、筹资工作;加强劳动力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监督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工作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兴华乡文化旅游科技宣教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主要负责人:成明阳
2.咨询电话:15985572973
3.工作职责:贯彻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方面的路线、政策,实施文化广播电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镇村文化宣传和文化事业建设、农村广播影视管理服务;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和协助村文化室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协助管理乡镇文化市场、整顿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和文物市场等;负责全镇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全镇旅游资源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相关工作;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建设实施;负责本镇远程教育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加强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保证远程教育网络正常运行;推进村级远程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搞好业务培训;及时收集、汇总、登载和反馈本地远程教育工作的信息,注意培养和发现先进典型,做好引导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镇域体系规划、村镇总体规划、建设性详细规划和村等规划的具体编制、审核和报批,按规划组织实施;管理村镇建设的设计与施工;负责本镇范围内单位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审核呈报县建设局核发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工作;负责本镇范围内的民房建设管理工作(含质量、安全),核发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和签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处理民房建设中的信访、投诉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承担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协助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镇村道路交通建设规划和土地管理等工作;协助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兴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主要负责人:蔡春田
2.咨询电话:18208659094
3.工作职责:负责本镇农业种植、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业等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型农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服务;负责本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卫生防疫的技术指导服务及农牧渔业技术培训;负责本镇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负责推广普及林业科学技术知识,为林农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执行国家有关狩猎和猎捕工具管理规定: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展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组织群众防治森林病虫害;组织扑救森林火灾队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管理当地集镇竹木市场;负责本镇范围内山塘、水库、河堤、沟渠等工程的监督检查和维护管理;负责本镇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汛、抗旱的具体措施,做好水利工程运行调度,确保水利工程及河堤工程的安全度汛;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确保工农业生产知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的需要,做好供水服务,推行计划供水、合理用水;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兴华乡卫生计生院
1.主要负责人:韦银富
2.咨询电话:15870240544
3.工作职责:做好本镇卫生防疫工作,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完成本镇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承担本辖区的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及技术服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做好避孕药具免费供应和随访工作;开展优生咨询和技术服务,进行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庭生育二孩、遗传病高危家庭、高危妊娠的优生优育工作;开展与生殖健康相关的生殖保健技术服务,围绕生殖保健开展优生优育、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和性教育等相关的技术服务;完成各类节育技术服务的统计报表;承担本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八项任务;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任务;负责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兴华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1.主要负责人:龙旭
2.咨询电话:18285416554
3.工作职责: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监督本镇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的贯彻执行,拟订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督促本镇辖区内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了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报告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能见度管理部门,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处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配合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统计、上报本地安全生产情况;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八)兴华乡残疾人联合会
1.主要负责人:罗实
2.咨询电话: 15185765792
3.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认真组织好“结对帮扶助残”以及适合当地特点的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承担镇政府残疾人工作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社区)残协开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兴华乡计划生育协会
1.主要负责人:空缺
2.咨询电话:0855-6801001
3.工作职责:协助政府部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上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会员开展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指导村级计生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深化计划生育村级群众自治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弘扬婚育新风尚,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关心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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