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石乡关于打击耕地撂荒行为的倡议书
全乡广大农户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打击土地撂荒闲置行为,管好用活土地资源,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集中力量对农村承包地撂荒进行集中整治,请所有农户积极配合。
1、对自己承包的土地要履行管理经营责任,土地不能出现“非农化”,更不能撂荒,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及以上弃耕撂荒的,要立即复垦复耕,未复耕的,原发包方可以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停止发放所有涉农补贴;对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不予发放所有涉农补贴;对损毁耕地的农户,责令限期恢复原貌,恢复前停发所有涉农补贴,拒不恢复的,由村原发包方收回,转交村集体恢复并发展农业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
2、对全家外出的农户,可以进行流转,不能让土地闲置,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委托村委会进行流转或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实行委托管理、保姆式服务。
3、对无力耕种,又不愿意进行流转的土地,由村委会牵头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弃耕农户和私自改变土地用途、侵占、毁坏耕地的农户自行通过租赁或购买机械设备等形式,对上述范围内的耕地进行复垦,恢复土地地力耕作功能。
4、土地撂荒整治从2023年10月开始,2024年3月结束。
在此,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相互转告,如有撂荒现象的及时复耕,相信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全乡耕地抛荒撂荒现象会得到根本好转。
祝广大农民朋友身体健康、农业丰收、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