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永镇冬春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社区),镇属有关工作部门:
《平永镇冬春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永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平永镇冬春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镇森防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在全镇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家森防指、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深刻汲取省内外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教训,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二、行动内容及分工
(一)开展强化森防宣传“三进”行动
1.森防宣传进机关。全镇各单位(部门)要于“春节”前和“清明节”前分别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一次《黔东南州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片》,领导春节前为全体干部职工讲一堂森林防火课,从根本上强化广大干部职工护林防火意识。
2.森防宣传进村寨。即日起到2025年4月30日,全镇所有村(社区)包村领导每个月组织群众观看一轮《黔东南州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片》,必须覆盖所有在家群众特别是留守老人,春节前按全覆盖的要求利用院坝会等场合向群众讲一堂森林防火课。在违规用火多发区域悬挂红色警示横幅,在村寨人员集中区域张贴《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通告》《黔东南州森林防火“十严禁”》等宣传资料,高火险天气早、中、晚用本地方言和普通话广播森防音频,在重要进山路口设卡值守并放置喇叭和宣传资料提醒过往群众。
3.森防宣传进校园。全镇所有学校要于2025年1月17日寒假前、2025年3月3日开学后为全体学生上两堂森林防火课,观看森林防火科普教育片。制作森林防火有关LED宣传标语以及横幅、宣传栏等,开展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
(二)开展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行动
1.排除农事用火隐患。春节前、清明节前各组织一次隐患集中排除。以村为单位,各村(社区)包村领导、村支书负责组织村干、护林员深入排查林缘100米土块田块上的苞谷杆、稻草、杂草等火灾隐患并造册登记,动员群众提前对需要烧除的秸秆、杂草收拾归堆。组织群众向村委会报备,村委会实地核实同意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批,森林火险和风力等级2级以下时,在安全防范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各村(社区)支书安排人员分片区监督烧除。
2.排除祭祀用火隐患。春节前、清明节前各组织一次隐患集中排除。以村为单位,各村(社区)包村领导、村支书负责组织村干、护林员深入排查靠近或散布林区的公墓、坟山和散坟并造册登记。对靠近林缘的坟,各村(社区)包村领导、村支书督促村干、护林员、群众提前清理重点部位杂草、砍好防火线。大年初一到初五、二月二、清明前后各村(社区)包村领导要安排干部带着护林员开展联合巡逻值守,严禁携带火源、香纸烛、烟花爆竹进入坟山。
3.排除交通干线隐患。春节前、清明节前各组织一次隐患集中排除。以村(社区)为单位,对道路护栏内杂草,公路两侧可燃物进行排查并造册登记。对存在火灾隐患重点部位的杂草、落叶、灌木进行清理,及时对交通干线两侧风险木进行清理。
4.排除输配电线隐患。春节前、清明节前各组织一次隐患集中排除。镇供电所负责对穿越林区的输配电线和林区周边变电站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并造册登记,排除导线与下方树障、导线与周边草木、倾倒树障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对于风险突出的隐患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向镇政府报备后,先行采伐风险林木,并在紧急情况结束30天内,将采伐林木情况、紧急抢险佐证材料报镇政府。
5.排除重要目标周边隐患。春节前、清明节前各组织一次隐患排除。以村(社区)为单位,对靠近林区的工贸、矿山、燃 气、民爆、粮食、油站、变电站、危化品、烟花爆竹等企业进行排查并造册登记。督促上述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森林火灾隐患排除主体责任,及时清理周边防火隔离带上的杂草、落叶、灌木,对距离林缘不足10米的区域要督促企业把林下杂草、落叶、枯死木等可燃物清理干净。
(三)开展强化野外火源管控行动
1.加强重点时段管控。重要时期,各包村(社区)领导迅速下沉一线蹲点督查,采取“四不两直”“解剖麻雀”的方式每天重点督查1-2个村,把问题找准并督促举一反三进行整改;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每天下午5点前调度重点村寨、重点路口工作开展情况;镇、村干部全部投入护林防火,义务扑火队进入临战状态,装备人员前置到火灾高风险区。
2.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春节前,全面摸排留守老人等违规用火重点人员,做好造册登记,落实干部包保,采取上门入户方式进行宣传;加强对智障人员、留守儿童等人群监管,落实干部对其监护人进行提醒。高火险期,加强对进山人员登记检查,提醒他们进入林区时禁止吸烟、野炊和烧烤。
3.加强重点区域管控。明确平永社区、乔亥社区、乌婆社区、阶你村为森林防火重点村(社区),重点督导,加强对山火多发村的督促,村(社区)包村领导要深入所负责的村认真安排部署。各村(社区)要盯死村寨周边、公路沿线、田土坟茔集中等违规野外用火多发的重点区域,高火险天气采取“干部+护林员”的方式开展联合巡逻、守卡,加强上午9点到11点、下午3点到6点的巡查、值守力度。
4.强化山火信息共享。各村(社区)以及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供电所要建立山火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无人机、护林人员等发现山火火情,及时共享发送山火信息,便于及时做好后续山火处置工作。
(四)开展强化打非治违震慑行动
1.坚决查处野外违规用火。镇派出所和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聚焦秋冬种、春节、春耕备耕、清明等违规野外用火重点时段,按照《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对在森林防火严管期内、森林防火区域内未经报备审批的农事用火、生产用火和其他违规野外用火依法进行查处,督促落实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要求。将4级及以上高火险天气的违规野外用火列入重大安全风险并倒查有关人员履职情况。
2.严厉打击火灾肇事人员。即日起,凡是发生山火的地方,不管面积大小,一律按照《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责成肇事者补种树木、赔偿林木损失费、火灾扑救费,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故意放火或失火造成林地过火面积超过30亩以上的,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理及立案标准》依法对肇事者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
(五)开展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1.补足镇村两级防火物资库。春节前乡镇主要领导按必备物资名录、数量补足镇级防火物资库(打火把≥50把、砍刀≥50把、手持高音喇叭≥5个、强光手电≥8把)。
2.健全镇、村义务扑火队。春节前乡镇主要领导负责督促完成镇级义务扑火队伍的建设,人数不少于45人,根据扑火实际需要设置若干分队并开展培训。春节前村支书负责督促完成村级义务扑火队伍的建设,人数不少于30人,优先从基干民兵、复转军人、返乡青年中选拔。
3.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春节前完善镇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重点明确:镇级预案启动时,乡镇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前线指挥部人员构成,辖区内重要目标和进入其中的便道及水源点,火场侦查的重点,直接扑打或开隔离带的情况,各个小组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火场纪律和安全规定,灾后处置和奖惩措施。
4.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演练。即日起到2025年4月30日每个月在不同的村组织一次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乡镇分管领导召集镇级、辖区各村义务扑火队携带砍刀、打火把到指定位置集结,每次参演人数控制在50人左右,点火区域控制在4亩左右,优先选择拟用于炼山造林的地块、采伐迹地和荒草坡点火,提前在周边开设好防火隔离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统筹,定期研究调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村(社区)要按照《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黔森防应急指〔2023〕1号)要求,积极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按照任务分工从严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三)加强督促落实。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镇应急管理站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成立督查暗访工作组,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指导,将行动内容作为督查重点,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对问题突出的行业和地方及时进行通报;对发生有影响森林火灾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村(社区)要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镇应急管理站报告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