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永镇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平永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10:06:22  

各行政村(社区),镇属有关工作部门:

《平永镇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永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平永镇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为了防止和减轻山洪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山洪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贵州省防洪条例》等,特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山洪灾害主要指山地灾害(溪河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的统称。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是指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山洪灾害而预先编制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降雨引发的洪水灾害及由此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编制我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山洪灾害及其引发的水库及山塘垮坝、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

二、防汛基本情况

平永镇位于县城西北约24公里。东界仁里水族乡,南界平江乡,西界塔石瑶族水族乡,北界平阳乡,东南靠忠诚镇,东北与乐里镇接壤,西南与三江水族乡毗邻,总面积157多平方公里,镇府驻地平永为县境西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镇有16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12个村民小组,65个自然寨。是苗、侗、水、瑶、汉等多民族聚居的乡镇,共1.86万人。森林覆盖率77.8%,活立木蓄积量119万立方米。全年积温17.6℃,降雨量1400毫米,无霜期299天。 

三、防汛组织保障

为做好防汛工作,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庆彪(镇党委书记)

满益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宋少举(镇人大主席)

石本坤(镇党委副书记)

陈  琳(镇纪委书记)

杨再恩(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吴东华(镇人武部部长、副镇长)

莫  松(镇组织委员)

杨家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杨  熙(镇派出所教导员)

吴文倩(镇财政所所长)

谭必杰(镇党政办负责人)

王家埼(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宗盛(市监分局局长)

吴述刚(镇林业站站长)

毛润林(镇水利站站长)

张叶华(镇水利站副站长)

赵学静(镇卫生院院长)

郑  猛(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宋  韬(镇供电所所长)

杨文忠(镇中心校校长)

钟  钢(镇中学校长)

周  银(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姜  贵(镇安监站站长)

杨文学(镇安监站工作人员)

陆本群(镇专职消防员队长)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以及各行政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利站,吴东华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张叶华同志负责具体的日常事务。

四、防洪抢险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范围

突发防洪抢险包括:平由河流域超标准洪水、乌婆河流域超标准洪水、特大局部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辖区内其它山洪灾害应急抢险工作。防洪抢险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五、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防洪抢险应急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突发防洪抢险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办事机构及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在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和特大突发防洪抢险事件时,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3、组织协调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根据需要协调组成救灾抢险队。

4、研究解决防洪抢险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拨和资金等问题。

5、向县政府报告突发防洪抢险事件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6.组长:满益勇 副组长:宋少举、石本坤,成员:陈琳、谭必杰、周银、杨珊珊、吴玉娟。

(二)镇人民武装部职责

1、负责调集本镇防洪应急分队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

2、参加抢险现场的保卫和警戒,紧急疏散撤离,现场治安工作。

3.组长:吴东华 副组长:杨家君,成员:姜 贵、王家琦、杨文学、郑 猛、吴述刚、毛润林、张叶华、龙 礼、杨富贵、陆本群、吴建平、杨秀生、吴胜华、吴家其以及应急分队成员。

(三)镇派出所职责

1、负责抢险现场的治安工作,组织群众紧急疏散撤离,维持撤离秩序;

2、负责带领道路交通协警加大对发生洪水区域的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洪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组长:杨再恩,副组长:杨熙 成员:石文水、汤学灿等派出所及片区交警四中队全体成员。

(四)镇卫生院职责

1、负责事故中受伤人员抢救治疗工作;

2、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药品、医疗器材等工作,提供医疗保障;

3、组长:杨家君 副组长:赵学静 成员:镇卫生院全体医护人员

(五)电信所职责

1、负责保障抢险救援的现场通信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保障通信联络,使受灾群众能得到及时的救援;

3、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设备、设施,及时恢复正常通信。

4、组长:韦天灿 成员:电信公司平永镇分部所有成员

(六)供电所职责

1、负责抗洪应急救援现场供电,确保正常供电。

2、组长:宋韬 成员:平永供电所所有成员

(七)财政所职责

1、负责抗洪抢险救援资金的筹措和划拨。

2、组长:杨再恩 成员:张达荣、吴文倩

(八)社会事务办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社会救灾队伍和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组长:杨家君 成员:张云蓉、龙甜甜、杨通琼

(九)各级行政村委会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防洪抢险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本行政区内防洪抢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服从镇人民政府防洪抢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配合本辖区的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

六、预警信息发布

根据天气预报和本镇范围内的实际降雨情况,及时向各村发布预警。

蓝色预警:根据天气预报,对即将来临的强降雨或连续降雨超过30mm并有持续强降雨时,由副组长发布;

黄色预警:在持续强降雨时,根据各村水情或是有三个村组水位超二级警戒线时,及时由副组长发布;

橙色预警:有一个自然村进水时,由组长发布;

红色预警:超过两个自然村进水时,由组长发布。

七、应急响应

蓝色响应:镇必须留有相应的值班人员,负责收集全镇的雨情、水情;

黄色响应:全体镇干部在岗在位,联系镇防汛民兵应急小分队,做好抢险准备,各联系村干部进驻各联系点;

橙色响应:第一时间上报县防办和县领导,除留有相应的值守人员,全体镇干部、防汛民兵应急小分队赴受灾点紧急处理灾情,并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联系附近的应急小分队和县级抢险队伍救援;

红色响应:第一时间上报县防办和县领导,除留有相应的值守人员,全体镇干部、防汛民兵应急小分队赴各受灾点紧急处理灾情,并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联系附近的应急小分队和县级抢险队伍救援。

八、预警级别的变更

预警升降:随着汛情预警信息的不断变化,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织实时会商,认为防汛突发事件的影响与原预警影响有较大变化时,可改变预警级别,并发出新的预警信息。

预警结束:按照“谁发布、谁取消”执行。

九、信息报送

防汛抗旱信息分为洪涝灾害信息和旱情信息两种。

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一)汛情、旱情、险情、灾情等信息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报告。

(二)建立健全信息报告机制。划分防汛抗旱抢险防治重点区域、重点水利工程,明确责任人,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及时掌握实时降雨量、河流流量、水库蓄水量、水窖蓄水量、耕地旱情、受旱范围、受旱程度、苗情情况等。加强防汛抗旱监测。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将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给当地人民政府或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义务。

十、应急响应

进入汛期,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发生灾害后,由防洪抢险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的工作。按照“急事急办、先支后补”的原则,确保防洪应急的资金和物资需要。应急期间,应急指挥机构有权在其行政区域内依法征调人力、物资、车辆等。

十一、应急措施

(1)组织受灾群众及时撤离至安全区,加强重点设施的监护,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抗洪抢险交通运输、供电通讯畅通。

(2)村级气象信息员要立即落实雨情、水情值班巡查措施,适时向群众报警,组织群众做好避险工作。

(3)防洪抢险应急指挥机构应按照县、镇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及时出动防洪抢险应急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十二、后期处置

(一)已使用的物资各部门负责及时按原规模补足;实施预算的各项经费由审计部门及时组织审计;经审计核定的各项应急经费支出由财政部门及时兑现。

(二)灾情稳定后,抢险救灾机构要督促村委拟定生产、生活计划,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三)抢险救灾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情进行评估,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救助工作。

十三、信息处理

各村对本村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汇总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情况上报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任何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政府或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有权对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进行举报。

十四、保障措施

根据我镇财政实际情况,确定2024年防汛工作经费为2000元,用于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开支。

十五、教育、培训和演习

1.宣传教育

由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重点地病险水库、泥石流易发区等周边的居民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防洪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培训和演习

开展面向各村两委人员的防汛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在培训教材中,增加防汛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内容,以增加各村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知识和能力。防汛工作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应急演习应包括演习准备、演习实施和演习总结三个阶段,确保做好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理的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在群众中普及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十六、附则

(一)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镇安委办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由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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