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永镇2023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平永镇2023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榕江县平永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平永镇2023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什 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 隐患” 的原则,持续扎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大整治行动和消防安 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攻坚收官,确保全镇消 防安全形势稳定。平永镇党委政府自2023年 11月至 2024 年 3 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加强消防安全 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 发展和安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和家庭主 体责任,深刻吸取雷山“7·10”、黎平“ 8· 18”、锦屏“3·26”“12·15”、 从江“ 1·01”、天柱“3·08” 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排查整治 消防安全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 决做到“ 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坚决遏制“ 小火亡人” 和“ 火 烧连营” 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全国和省州县“ 两会” 等重大活 动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抓好全镇2023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满益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宋少举(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石本坤(镇党委副书记)
陈 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再恩(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吴东华(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莫 松(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家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谭必杰(镇党政办负责人)
杨文国(镇派出所所长)
王家埼(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宋 涛(镇供电所所长)
郑 猛(镇农服中心主任)
吴述刚(镇林业站站长)
姜 贵(镇应急管理站站长)
冯 飞(镇村建中心主任)
杨宗盛(市监局平永分局局长)
杨文忠(镇中心校校长)
钟 钢(镇中学校长)
陈 俐(镇卫生院院长)
张叶华(镇水利站副站长)
舒国民(镇村建中心工作人员)
潘晓曼(镇党建站工作人员)
杨文学(镇应急管理站工作人员)
石文水(片区交警四中队负责人)
陆本群(镇专职消防中队中队长)
各村(社区)第一书记、支书、主任及安监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满益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再恩同志兼任。负责综合调度、档案收集、督导检查等日常事务。
三、工作任务
( 一)全面落实落细消防安全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省、州、县政府工作部 署逐级落实好消防工作责任。按照“ 三管三必须” 要求,各行业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动社会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吸取一般火灾事故教训强化防范处理工作的通知》(简称“小八条” )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追究、通报警示、惩戒约谈等相关措施。
( 二)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和消防安全大整治。各村(社区)、各部门《平永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工作方案》、《平永镇消防安全大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持续对医疗卫生机构、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和自建房、生产经营类人员密集场所、木质连片 村寨(景区)、等7类重点场所领域开展检查排查,集中整治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管理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前期工作开展“ 回头看”,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问题,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推动隐患整改。
(三)持续开展木质连片村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 行动(2023—2025 年)》、《全州加强乡村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清单的通知》《在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全州农村木质连片村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攻坚整治 2023 年度工作任务,集中攻坚 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 电改”“ 水改” 工作任务,制定 2024 年度实施计划,在 2024 年1月 31日前完成电改 791 户以上,持续开展 3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消防安全宣传、普查、整 治、演练,落实驻村工作队人员,发动派出所民警、基层网格员、消防工作站、政府专职消防队、驻村干部结合“ 防灭宣” 手册,开 展“ 敲门行动” 、进门“ 五查” 和“夜查夜宣”,落实每日鸣锣喊寨和 大喇叭宣传,加强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精神病人、“ 1+N” 、 “2+N” 家庭等特殊群体监护。加强对消火栓、管网、机动泵、水 带水枪、机动链锯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做好村寨消防水池蓄水保水工作。
(四)持续开展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县市监局平永分局牵头,组织镇应急管理站、派出所、镇消防救援队、榕江供电局等部门加大联合查处生产、销售伪劣电器产品工作力度,集中对农村市场劣质电线、插座、电热器具等劣质电气产品开展排查整治,最大限度降低农村电气火灾多发频发的态 势。完善电动自行车监管机制,对违规生产、销售、改装以及违 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进行集中检查整治,组织对电动自行车及配 件生产企业、销售商家、维修经营者开展检查。加大对电动自行 车在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飞线充电” 等突出问题。
(五)持续深化醇基燃料和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黔东南州醇基液体燃料安全指南》,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开展醇基燃料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 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违法线索移送机制,加强协作和联合 执法,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依照法定职责共同采取强有 力执法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消除风险隐患。按照《榕江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村建中心、应急管理站、专职消防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餐饮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村(社区)也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醇基燃料和燃气安全领域风险排查和安全宣传力度。
(六)深入开展全领域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各部门要按照省安委办下发的《加强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 三管三必须” 原则,开展打击违规用火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电气焊设备安全质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作业单位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警示宣传教育等环节,组织对电气焊作业实施全链条整治,督促单位完善落实动火审批、监护制度,严厉打击无证、无资质、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电气焊动火作业行为。
(七)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消防事务中心和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行,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组织消防工作站和基层网格力量持续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和村居民楼院开展全面排查,督 促整改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引导居民开展“ 三清三关”(清理 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重 点针对违规住 3 人以上的场所,组织精干力量按照相关技术规范 要求指导场所开展生产经营和居住区域完全防火分隔,对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劝告、联合执法 等措施督促人员搬离。按照省公安厅工作要求,公安派出所全面加强对“九小场所” 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八)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火灾防控纳入社会维稳、治安综合防控的总体部署,在元 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省州县“ 两会”前,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重点旅游景区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安排应急救援力量前置到重点景区、不放心区域巡逻、备勤做好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九)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立足冬春季节特点,围绕“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消防宣传月主题,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持续 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 五进”,利用电视、 广播、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和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等阵地高频次 开展宣传;常态化开展镇、村两级领导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消防安全培训、七类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新增市场主体培训,深化“ 应急演练消防宣传日” 、“每周消防检查日”工作机制,扎实开展“ 四个一”活动;用好“村村通” 大喇叭宣传阵地,常态化落实敲 锣喊寨工作措施,提醒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指导各行业部门开展行业系统和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工作,提升社会单位“ 一懂三会”能力。
(十)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全镇公安、应急、水利、消防等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演练,强化应急联动,提高处置能力。全面加强镇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出动处置。镇消防救援队要进一步加强辖区重点单位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的熟悉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消防车辆装备维护保养和作战效能测试,提高夜间和寒冷天气下初战控火、快速内攻、人员搜救和火场供水等能 力,一旦发生火情,及时调派就近力量到场处置,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
四、工作步骤
全县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 3 个阶段:
( 一)强化工作部署(2023 年 11月 30 日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
( 二)全面组织实施(自 2023 年 12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 两会”消防安全。
(三)抓好总结考评(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0 日)。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开展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 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 两个至上”,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制定冬春火灾 防控工作任务“ 时间表”“路线图” ,量化标准要求,倒排工期、压 茬推进,务求实效。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组织协调职责,定期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和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研判、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通报有关部门, 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
( 二)加强检查、严力整治,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 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对治理范围内的 所有单位、场所分阶段、分区域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相关 责任人,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重处罚。镇各职能部门 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查清隐患、找准问
题、落实整改措施。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抓 实抓牢。镇党委政府要采取“ 四不两直” 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 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 促落实整治措施。要严格火灾事故查处,按照“ 四不放过” 原则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