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永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大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平永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大提升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榕江县平永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6日
平永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大提升工作方案
为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整治消防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减少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除风险隐患、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实现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在全面夯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领域“打非治违”和国务院安委会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和底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补齐消防安全短板弱项,精准落实火灾防控工作措施,从本质上、源头上巩固和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全面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实现消防安全大提升为抓手,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全面梳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以来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和措施,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短板,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特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及监督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大提升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昌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宋少举(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石本坤(镇党委副书记)
陈 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再恩(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吴东华(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莫 松(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家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谭必杰(镇党政办负责人)
杨文国(镇派出所所长)
王家奇(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盘应黔(镇供电所所长)
吴述刚(镇林业站站长)
姜 贵(镇应急管理站站长)
杨宗盛(市监局平永分局局长)
吴文学(镇中心校校长)
钟 刚(镇中学校长)
陈 俐(镇卫生院院长)
张叶华(镇水利站副站长)
舒国民(镇村建中心工作人员)
杨文学(镇应急管理站工作人员)
石文水(片区交警四中队负责人)
陆本群(镇专职消防中队中队长)
各村(社区)第一书记、支书、主任及安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管理站杨再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将统筹发展和安全贯穿消防工作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从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高度,针对本地现实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将消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根据榕江县“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完善和落实责任链条、工作机制、管理办法、重点工程,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二)全面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黔东南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管”要求,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的消防工作责任组织体系,解决思想上的误区和认识上的偏差,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负责、单位主责、社会协同”的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行业系统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归口管理处(科)室,每半年分析评估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
(三)健全消防工作体制,提升火灾防控工作能力。
1.推进地方性法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聚焦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线,支持州级层面修订完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黔东南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县文旅、民政、卫健、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巩固文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学校标准化建设成果。
2.充分发挥消安委办作用。严格落实消安委办工作职责,固化消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机制,按照《省消安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运行的通知》,规范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以争取事业编、招聘文员、抽调相关行业部门人员轮训等方式配齐县消安委办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消防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督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在基层推行“一张网一中心十联户”,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自治、网格管理、联防联控,完善政府属地监管、部门联动消防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有效打通火灾防控最后一公里。
3.提升基层消防监管质效。健全基层消防监管组织和制度,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的消防监管职能,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各村(社区)消防工作站建设纳入民生实事建设项目,各村(社区)明确不少于1名村干部负责消防工作站及消防安全管理,实现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全覆盖,解决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完善基层人员编制、工资待遇、运行经费、工作场所、表彰奖励等工作保障措施,保持常态化、规范化运作。依托《黔东南州镇乡村“防、灭、宣”工作手册》强化基层网格员、专职消防队队员消防业务能力培训,确保基层监管质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提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水平。
1.全面提升农村消防本质安全。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对未实施“水改”“电改”的村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整合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政策支持。强化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发动基层力量开展现有消防设施、装备检查维护,确保现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加强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灭火演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效能。将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纳入村规民约,实现规范管控,强化村寨电工知识技能培训,定期开展检查、入户服务指导。在冬春季节发动村干、网格员开展“敲门行动”,提示村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全覆盖。
2.开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常态化排查治理。组织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等基层监管力量,依托“黔小消”APP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形式开展常态化排查,对门面商铺违规搭建的夹层和违规住宿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对沿街门面和村(居)民自建房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进行防火改造,配备必要灭火器材,设置简易喷淋、独立报警等装置,降低火灾亡人风险。对使用居住建筑开设的宾馆饭店、商店、仓储等商业性质用途场所,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应急、消防救援、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要严格查处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等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规住人多次劝导仍然拒不搬离的相关责任人,实施联合查处。各地要采取警示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向人民群众、经营业主宣传告知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火灾危险,全面发动开展自查自改。
3.开展生产经营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将具有生产、经营、租住等功能商住合用的自建房作为重点整治对象,持续深化“烟囱楼”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使用“黔小消”App管理系统对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村(居)民自建房(烟囱楼)进行全覆盖排查,录入相关基础信息,排查是否存在突出火灾风险隐患,对住10人以上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进行提县政府挂牌督办, 属地政府实施综合治理。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采取“人民群众自筹和政府奖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生产经营村(居)民自建房防火分隔改造,增配消防设施器材,增设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拆除或开辟逃生出口,提升防御火灾能力。结合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自建房集中区域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4.提升电器火灾综合治理成效。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将电器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改造重要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器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器线路,鼓励安装电器火灾监控系统。县住建、电力等部门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把电器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健全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镇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电器及附件产品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监督抽查,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线索排查工作,深挖制售源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向人民群众普及假冒伪劣产品的辨别常识。
5. 着力防范化解电动汽(自行)车火灾风险。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建立电动汽(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情况互通、联合执法机制。县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县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电动汽(自行)车无牌无证、伪造牌证上路和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汽(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消防救援部门要依法查处电动汽(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器安全管理等行为。县住建、规划、市政等部门要简化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汽(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审批程序,2023年底前,符合安装条件的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集中充电管理要求。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公共区域电动汽(自行)车停放、充电巡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6.加强老旧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每年将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严格督办整改,镇村建、规划等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生命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微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纳入改造项目,改善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每年将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严格督办整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每年对辖区出租房屋、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明确村(居)委会对这些场所的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公安派出所部门督促派出所加强督促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提示提醒。
7.规范民宿场所消防安全。按照《贵州省木质建筑连片旅游村寨、旅游景区等级民宿客栈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黔文旅发〔2022〕30号)文件要求,严格规划民宿审批,充分考虑消防安全条件是否达标,严把源头关。镇文旅、公安、消防、住建、供电等部门将民宿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范畴,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结合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需要,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检查,取缔一批无证经营单位、处罚一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单位,形成震慑力,并对本地民宿场所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村(居)委会加强对民宿的管理,建立住宅改民宿房屋档案,督促业主、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要求,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针对性开展宣传提示。
8.强化新业态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治理。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牵头”原则加强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监管,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认真排查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密室逃脱、私人影院、醇基燃料等领域风险隐患。县工信、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仓储物流集散地和快递行业等新业态的监管力度,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指导好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整改火灾隐患;镇文旅部门要加强对密室逃脱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降低潜在的消防安全风险。镇自然资源、村建部门要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未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的违章建筑和违法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五)完善群防群治组织体系。
1.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发动基层网格员深入农村村寨、居民社区开展“敲门行动”防火宣传,提升全民消防知识知晓率,督促村寨落实鸣锣喊寨,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开展用火用电提示提醒,确保宣传覆盖到位。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向基层延伸,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既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又是消防安全“明白人”。落实每月19日“应急演练消防宣传日”和每周“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机制,在村寨、社区广泛开展培训演练,形成全民关注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2.提升消防监管质效。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站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依法接受委托执法的,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围绕服务营商环境,在综合评估辖区企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和监管需要的基础上,分级确定检查频次。对首次发现轻微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的,实施预警提醒,督促指导整改,经复查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相关执法措施。
3.提升火灾“救早灭小”能力。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结合省、州、县政府 “民生实事”建设计划要求,全面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管、训、养、战”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有效发挥好政府专职消防队防火巡查、宣传培训、灭火救援的“一队三职能”作用,做到“新队按标建,旧队促达标”,对已建成政府专职队和微型消防站开展联勤联训,加强对辖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调度指挥和业务指导,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及时发现、处置初起火灾。完成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硬件配置提档升级,带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周边区域、单位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发挥初起火灾处置队、防火巡查队、消防宣传队作用。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月8日前)。根据全民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工作要求,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对照工作职责印发方案、召开会议,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发动,任务分解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5日)。按照大提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推进任务落实,积极破解工作难题,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突出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对大提升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符合榕江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消防安全大提升行动是保持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升基层火灾防控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将大提升工作作为今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面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确定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二)细化目标任务,严格排查整治。将大提升行动与全年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对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在政策、法律范围内予以全力保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安全的需求。要坚持全面彻底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隐患到底,对排查的所有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镇安委会将大提升专项行动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终考核重要内容,每月对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工作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和通报;对暗访督查、人民群众举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实施监督,推动问题立行立改,营造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因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有影响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