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永镇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平永镇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1日 12:00:00  


冬春季历来是我镇火灾高发时段,火灾防控形势严峻,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防范化解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维护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系列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县火灾形势稳定,镇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 行动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大活动,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高风险和不放心场所(区域)消防安全整治,着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基础保障、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消防安全责任链条进一步完善,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全面加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和村寨“连营”火灾,全面防范亡人及有影响火灾事故,坚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镇进一步深化“十四五”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为切实加强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昌程(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宋少举(镇人大主席)

石本坤(镇党委副书记)

陈  琳(镇纪委书记)

杨再恩(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吴东华(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莫  松(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杨家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谭必杰(镇党政办负责人)

陆庭孝(镇派出所所长)

张家华(镇供电所副所长)

吴述刚(镇林业站站长)

姜  贵(镇安监站站长)

杨宗胜(镇工商分局局长)

黄清付(镇卫生院院长)

吴文学(镇中心校校长)

龙家允(镇中学校长)

陆朝勇(片区交警四中队中队长)

陆本群(镇专职消防中队中队长)

各村(社区)第一书记、支书、主任及安监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杨再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贵同志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防范“小火亡人”和“连营”火灾事故。

1.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按照县安委会、县消安委印发的《榕江县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冬春会战”行动方案》(县安委发〔2021〕17 号)相关部署要求,各村(社区)要牢牢把握家庭主体责任落实这一关键,逐村逐户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 展农村电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落实 3 个 100%检查(即:乡(镇)政府每月开展 1 次以上农村消防检查,对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率达到 100%,50 户以上集中连片村寨检查率达到100%;村民委员会每月组织开展农村消防检查,入户检查率达到 100%),盯死看牢农村村寨火灾,严防“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要在前期开展落实农村家庭主体责任“十个一”工作、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普查、整治、演练月行动的基础上,立即部署开展 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冬春会战”相关工作。指导村(居)委员会加强对家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排查。加强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精神病人、“1+N”、“2+N”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安全监护。社区、村要采取村(居)民大会、院坝会、鼓楼会等形式,开展村居民消防安全培训,驻村干部要发挥工作优势特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讲和参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工作;要利用“村村通”大喇叭、鸣锣喊寨常态化开展提示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本领。要全面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管、训、养、战”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有效发挥好专职队“一队三职能”作用。特别是做好边远地区、环县、环省地区村寨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提高村寨志愿消防队建设水平,强化应急救援拉动演练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熟悉演练。

2.持续抓好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排查治理。各村(社区)继续发动基层网格力量,运用“黔小消”APP 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居民楼院开展不间断排查整治。小型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排查违规住人问题,居民楼院要督促群众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违规堆放的可燃杂物,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和进行充电。各村(社区)、 镇属各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和限制提供公共服务等措施,坚决整改小场所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查处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等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对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店、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 专项检查和对列管的小单位、小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3.强化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监管。住建部门要按照已出台的村居民自建房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村(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坚决控制自建房“烟囱楼”隐患增量。要针对州消安委办公室“烟囱楼”专项督导组检查发现的问题一房一策逐一制定改造技术方案,明确改造技术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在春节前完成通报隐患问题的整改。住建、消防部门要加强“烟囱楼”改造工作培训指导,进一步排查梳理一批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烟囱楼”作为改造对象,制定改造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指挥协调,统筹推进自建房改造工作,坚决遏制自建房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4.强化新业态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治理。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排查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等新业态发展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特别是要结合《榕江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钢结构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钢结构仓库、厂房、市场和物流建筑专项整治,既要找准鼓励创新和防范社会安全稳定的平衡点,又要不断强化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服务新业态发展的具体举措,全面做好新业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仓储物流和快递行业等新业态的监管力度,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指导好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整改火灾隐患。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要加强对钢结构建筑土地、审验手续进行检查,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未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的违章建筑和违法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二)坚决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1.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教育、民政、卫健、文旅和交通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在元旦节前,要组织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娱乐场所、博物馆、客运站等开展 1 轮全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板材搭建建构筑物等问题,督促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严查重处消防违法行为。

2.开展施工现场专项整治。村建、水利和交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元旦节前,对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现场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搭建宿舍、厨房,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动火用电等隐患问题。同时,要推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明确施工现场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3.开展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整治。应急和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开展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公安、工信商务、应急和消防部门要加强易燃易爆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住建部门要加强城镇燃气企业和经营点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城镇燃气行为,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督促燃气企业定期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测、评估,并做好日常检查巡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4.压实各方责任。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本行业、单位系统和下属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进一步理清行业部门、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和村(居)民之间的消防安全责权关系,牢牢把握家庭主体责任落实这一关键,强化家庭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隐患治理,以小“家”带“大家”全面提升全镇火灾防控能力水平。

5.落实重要节点严防严控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十九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省(州)“两会”期间,要强化火灾防控,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三年行动。

1.持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市监分局要加强电动车销售企业和维修场所的指导,组织市场监管、公安和交通等部门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经营、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2.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新建木质结构房屋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全国“两会”前,至少推广安装 3 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建和供电等部门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

3.持续开展电气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冬春季火灾事故特点,切实强化对电线、插座、插排、电热取暖器具的产品质量监管,严肃依法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向群众普及假冒伪劣产品的辨别常识。并建立假冒伪劣电气产品溯源制度,强化与消防部门的假冒伪劣电气产品信息互通。对在日常检查或火灾调查中发现确定为假冒伪劣的电气产品,要通知相关部门对电气产品的使用、销售、流通领域进行调查,对在我县境内使用、销售、流通的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要一查到底,对仅是使用、销售在我县区域内的假冒伪劣电气产品一经发现,立即将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今冬明春期间,每月至少开展1 次电气产品抽检,要加大电器产品抽检的经费保障投入,最大限度的提升打击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的覆盖面。对确定为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引发火灾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开展用火用电和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专项治理。

1.规范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2021年12月底前,各行业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进行 1 次宣贯和培训,指导单位建立完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措施,纳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维护保养、检测工作,对于违规用火用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并向社会进行警示宣传。

2.开展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专项治理。各村(社区)、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村级为单位,分地区、分领域、分场所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汗蒸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和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更新台账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汗蒸场所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3.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治理。2021 年 12 月底前,各行业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进行 1 次针对燃气安全的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加强对燃气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整治;监管督促燃气经营单位(供气单位)对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安装和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不符合国家关于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的单位停止供气,并对违规供气的行为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和液化石油气瓶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实施气瓶充装许可,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对从事燃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对燃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消防救援部门要依法对燃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备战并督促企业做好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工信部门要督促汽车燃气加气站强化安全管理,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公安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进入刑事责任追究程序。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整治违规占压管道以及地质灾害对管道运输安全影响问题。林业部门要查处未经临时使用林地许可,违规开挖林地开展燃气设施施工的行为。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城镇燃气生产安全实施综合监管。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关键岗位安全责任,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到位,对燃气管道要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动态巡查检查。燃气经营者不得向用气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如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安装和使用燃气体报警装置等)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燃气。

(五)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火灾防范。

1.持续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普查、整治月活动。各村(社区)要持续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普查、整治月活动。并对已参培训的村居委员会负责人、安监员、网 格员进行检查评估,针对未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效果不好的要组织 补训。要组织村居委按照“五个一”标准组织对 50 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开展全覆盖的“消安全培训演练进千村”活动。要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向广大城乡居民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灭火逃生常识。要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村寨、居民社区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为留守儿童、独居老人家庭提供消防安全服务。供电和住建部门要加强安全用电、用气公益宣传,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就存在的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提示、劝告用户及时进行整改。

2.开展社会单位“消防体检”行动。消防部门要组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委托维保单位开展“消防体检”公益服务,免费对委托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向委托服务单位提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

3.开展消防安全常态化提示宣传。宣传部门要统筹调度当地各类宣传平台和载体,加强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常识科普宣传。积极利用广播、电视常态化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滚动提示字幕,利用网站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宣传冬防整治动态,播放火灾警示片、消防公益广告,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疏散逃生常识。通讯管理部门要针对重大节日、季节变换等重要时段、节点的特点,督促三大运营商落实“每周一次”短信提示。各地“村村通”大喇叭,每天早、中、晚播报消防提示。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 年 11 月 26 日前)。各村(社区)和镇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 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 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4 月 5 日)。各村(社区)、各行业部门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突出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 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预警。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地域性、系统性风险,依托现有的综治网格或者应急管理网格划分区块,充分整合消防监管及网格力量组成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各自区块内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形成分区块组团管理模式,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和分风险等级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安办要切实履行工作组织协调职责,每月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工作情况和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研判、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 警提示。

(二)广泛培训发动。围绕“落实消防责任 防范安全风险”主题,广泛开展“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 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集中对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明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讲授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消防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基层组织针对养老院、医院、博物馆、商场市场、建筑工地、居民住宅小区、群租房等单位场所,开展一次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

(三)督促单位自查。要指导单位落实“五个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对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进行一次检测维保,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全面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 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建立问题清单。要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问题隐患要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五)严格执法检查。消安委全体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源头监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双排”行动,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隐患问题要逐一落实管控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改到位。要强化监管执法,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重大火灾隐患,一律进行挂牌督办。

(六)重点约谈督责。消安办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重点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部门要重点约谈连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七)强化综合监管。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要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筹组织。冬春季节历来是我镇火灾易发多发期,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吸取历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每月开展火灾防控形势研判。要根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量化标准要求,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务求实效。

(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条块管理,各司其职。要健全信息互通、情况共享、执法联动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三)严格督导、严肃问责。镇安委会专项督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的方式,每月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政府相关考核内容。因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有影响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据“州八条”、“小八条”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措施等制度措施,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通过严惩严处,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各村(社区)和镇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 2020年11月29 日前报镇安监站。从 11 月起,每月 24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2022 年 4 月 1 日报送工作总结(联系 人:姜贵,联系电话:18798638509,邮箱:rjfyzfgov@126.com)。


微博
微信

版权所有:榕江县人民政府 黔ICP备16003252号 网站标识码:522632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3202522634号

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855—6622836 主办:榕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推荐使用1920*1080分辨率,谷歌、火狐、360极速、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