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 2022 年全面深化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黔东南州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及《榕江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榕府办函〔2022〕52号文件的工作要求, 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三个下降、一个不发生”的目标,即: 确保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遏制重特大道 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下降,不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阳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文宏 乡党委书记
杨泽汇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陈 杨 乡武装部长、副乡长
副 组 长:石恒昌 乡人大主席
刘 芳 乡纪委书记
刘鸿江 乡政法委员、副乡长
欧阳家黎 乡组织委员
成 员:盘应彩 乡党政办负责人
兰吉青 乡派出所所长
朱 勇 乡安监站工作人员
蒋 伟 乡综治办工作人员
石庆敏 乡农服中心主任
罗安斌 乡林业站负责人
梁 文 乡水利站站长
杨文忠 乡中心校校长
杨秀品 乡卫生院院长
陈守正 应急中队队长
各村支书、主任、驻村工作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陈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朱勇负责专项整治协调、调度和推动等各项工作、负责日常信息报送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建设
1.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本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 1 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协调解决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
2.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管共治社会化防范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区域实际,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管共治社会化防范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纳入高质量发展、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以及乡村振兴等工作内容逐级实施考核评价。
3.严格专项整治行动督导考核。科学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细则,纳入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管共治社会化防范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强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4.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同时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家庭主体责任制,形成全民有责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乡镇(街道)干部、村(居)两委人员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在第一季度前建立完善人、车、路、企等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并逐月进行动态更新。常态化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并建立完善工作记录台账。
5.深化农村基层管理力量建设。加强安监站、农机站、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建设,健全完善运行和保障机制,全面加强路面监管,管住农村源头。
6.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健全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交安宣传。
7.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乡人民政府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服务保障。鼓励学校采取配备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措施,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乘车不安全问题。
(三)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8.严格监管运输企业。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三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货运源头单位违规放行超载车辆的,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10.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紧盯影响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关键要素和环节,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及车辆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11.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假牌假证、套用号牌、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12.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13.严格车辆生产销售源头安全监管。对车辆生产企业引进严格把关,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加强监管检查,查处、取缔非法非标车辆及生产、销售企业。
(四)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4.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常态化组织力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会商,统筹协调,对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隐患落实乡、村分级挂牌督办,整治消除风险隐患。
15.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路侧无防护设施
(防护能力不足)、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16.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17.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增设任务,对近 3 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1 人及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
18.强化农村“马路市场”治理。全面排查各类“马路市场”,建立工作台账,分类研究并落实治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19.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我乡涉及里程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20.深化农村交通治理。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停车场等建设,科学合理规划组织交通,缓解交通拥堵。积极开展文明乡村创建活动,倡导文明交通行为。
(五)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2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黑校车”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地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国道、村村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加强农村道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形成严管震慑态势。
2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涉嫌违法犯罪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六)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23.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4.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七)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
25.严防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查纠无牌无证、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三轮摩托车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减少“涉摩”交通事故。
26.严防中小学生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构建学校、村、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7.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雾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引导分流。
28.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29.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毗邻一体化”救援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快速救援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30.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31.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应用。深度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贵州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系统(黔道安监管)”等平台,全面深化拓展大数据分析运用,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路面源头相结合的新战法、新模式,深推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管共治。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32.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流动宣传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召开恳谈会、坝坝会,摆展板、文艺演出、播放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33.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三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员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养成教育,深化“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十一)从严开展追责问责
34.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严格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深入分析查找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推动整改问题和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事故预防针对性、有效性。
35.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追责问责。严格“事前、事中、事后”追责问责。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相关人员及时开展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严格党纪政纪法纪处理;对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所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下设一个专项整治办公室,从乡派出所、安监站抽调人员负责专项整治统筹、协调、调度和推动等各项工作。印发《平阳乡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将工作任务分解,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确保工作精准有力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举措、新做法,创新管理模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效能,争取更大的管理成效,提升我乡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请各村及时有序推进专项工作,按时报送材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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