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平阳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平阳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11-30 15:30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平阳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平阳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动员全乡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1.党委的主要职责

领导本乡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人民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委及乡党委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了解人民群众对党员、对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等。

2.政府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动员全乡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执行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命令、决定、指示、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办法;制定本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编制和执行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管理全乡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村乡建设、环境保护、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行政监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领导和协助上级部门管理派驻本乡的单位;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不当的决定和行政措施;保护国有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完成县人民政府,乡党委和乡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工作。

3.平阳乡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和整治工作;制定本乡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健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兑现奖惩。负责生育证(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奖励对象的审核、发放和管理等。

4.平阳乡财政所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抓好本乡财政建设,编制和执行乡政府预决算工作计划,管理预算内外资金;负责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协调财政收入和支出;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管理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等。

5.平阳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民房建设、工程质量、招投标、民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本乡范围内单位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审核呈报县住建局核发村乡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工作和签发施工许可证;查处民房建设中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处理民房建设中的信访、投诉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完成乡党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平阳乡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方面的路线、政策实施文化广播电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乡文化市场、整顿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和文物市场等。

7.平阳乡林业站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统计报告工作;按照林业行政处罚规定,及时查处林业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防治等组织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及林业生产的技术咨询服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8.平阳乡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农业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综合统计工作;做好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协会工作。农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产资料使用监测和农业公共信息服务;负责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对村民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活动的审计和指导工作;负责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机械,搞好农田水利和生态村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渔业资源;负责做好农业产业化规划、引导和服务工作,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 平阳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乡政府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统筹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收集传递用工信息,组织开展劳务输出,维护外出务工人员权益,积极为劳动力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负责本乡城乡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及稽核工作。做好辖区内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和参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受县人力资源和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工伤职工的事故受理、调查、取证、申报等工作,为伤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社会化发放提供服务;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合作医疗政策和规定。承担本乡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的起草、修改和完善,并组织实施和落实;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基金会计核算办法,配合、参与合作医疗基金的封闭运行和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定期分析、评价基金运行效益情况,及时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合理调整费用报销标准,努力提高合作医疗的受益面和受益度;负责审定、管理、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评价,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及时发现、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全乡开展一年一度的合作医疗宣传、发动、筹资工作;加强劳动力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监督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工作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承办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 平阳乡水利站主要职责

宣传、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乡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全乡主要河道、跨乡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取土许可制度,依法查处在河道、灌区及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乡乡供水工作。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及水利兴修技术服务工作,确保水利工程质量以及渡汛安全;依据水利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承担全乡的抗旱,防汛,除涝,堤防维修加固养护,水田灌溉,水产养殖,农田基本建设和山区小流域治理,自来水管理养护等工作;及时掌握气象形势,雨情和水情,了解降雨地区暴雨强度,洪水流量、水库水位、短期水情和气象分析预报;完成乡党委政府和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1. 平阳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监督本乡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的贯彻执行,拟订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督促本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了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报告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处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配合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统计、上报本地安全生产情况;完成乡党委、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2. 平阳乡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认真组织好“结对帮扶助残”以及适合当地特点的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承担乡政府残疾人工作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居、社区)残协开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平阳乡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对退役军人走访活动,及时掌握情况变化和困难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春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采取送慰问信、慰问品等形式,对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进行慰问。建立定期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向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反馈有关事项办理结果。妥善保管退役军人登记统计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损毁或者篡改。

14.平阳乡敬老院主要职责

做好特困供养对象的收养工作,为收养入住的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在满足特困供养对象入住的条件下,协议代养社会自费老人;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照料,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建立健全、适时修订并认真执行院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建好、管好并适时完善院内和入住人员等各类信息档案。

15. 平阳乡乡村振兴工作站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州、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草拟本乡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乡乡村振兴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本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负责本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动态监测等;完成县乡村振兴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榕江县平阳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单位包括:平阳乡党委、人民政府、财政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保障中心、水利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计划生育协会、残疾人联合会、乡村振兴工作站,敬老院,退役军人管理站。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033.0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536.49万元,降低20.8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年初结转结余减少;二是2021年度收支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79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9.56万元,占93.6%;其他收入114.85万元,占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7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53万元,占49.3%;项目支出948.53万元,占5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746.2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89.62万元,降低14.23%。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年初结转结余减少;二是2021年度收支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5.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15万元,降低0.5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基本支出较2020年增加5.97万元;二是2021年项目支出较2020年减少16.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支出627.69万元,占35.96%;公共安全支出科目(204)支出3万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08)支出64.08万元,占3.67%;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10)支出38.15万元,占2.1%;农林水支出科目(213)支出956.66万元,占54.8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21)支出55.79万元,占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838.4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8.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部门专项)支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907.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为838.3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08.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财政衔接资金未纳入当年预算,本年度上级增加了扶贫专项资金及财政衔接资金的投入。具体: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当年预算为491.95万元,支出决算为566.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5%。预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晋薪导致相关开支增加,二是当年预算追加目标考核奖,年初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当年预算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为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追加办公大楼改造提升经费,年初无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当年预算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上级下拨的扶贫专项资金,本年年初无预算

(4)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当年预算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追加武装部标准化建设3万元,年初无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当年预算为48.55万元,基本支出决算为50.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大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当年预算为4万元,基本支出决算为6.9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人员退休及调出县外。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99)。当年预算为6万元,基本支出决算为6.6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0.5%。预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已实际缴纳为准。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当年预算为48.99万元,基本支出决算为38.1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7.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有调出及退休人员,二是实际缴纳医疗等保险金额变动。

(9)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当年预算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上级下拨的扶贫专项资金,本年年初无预算。

(10)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生产发展(05)。当年预算为522万元,项目支出决算为52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中含有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年初预算未体现。

(11)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当年预算为24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当年预算为148.67万元,基本支出决算为139.8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干部工资实际执行数有变动。

(13)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当年预算为0万元,基本支出决算为42.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科目支出调整。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当年预算为42.27万元,基本支出决算为55.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有新增人员,二是缴费基数调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7.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6.3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2.57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3.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148.88万元、津贴补贴191.43万元、奖金72.67万元、绩效工资2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6万元、住房公积金55.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退休费18.75万元、生活补助176.3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7万元。

公用经费11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28万元、  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4.51万元、邮电费7.26万元、差旅费8.78万元、会议费0.75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5.88万元、劳务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3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4万元,支出决算为9.52万元,完成预算的40.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52万元,比上年减少4.88万元,降幅33.89%,减少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38.34%,比上年减少7.05万元,降低65.83%,减少原因是:严控支出,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平阳乡人民政府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42万元,支出决算3.65万元,完成预算的29.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万元。主要用于:下村开展工作、领导到县参加会议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10.98万元,支出决算5.87万元,完成预算的53.46%。具体是:省、州、县级单位到我乡检查、指导工作等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降低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增加0万元,降低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平阳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44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9.12万元,增加9%,主要原因是:2021的办公费支出较2020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0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车2辆、整脏治乱专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6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生产发展(05):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消防事务(02)消防应急救援(04):反映用于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不含括行政单位)人员基本支出、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平阳2021年决算数据.xls

榕江县平阳乡人民政府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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