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乡林业站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第三次)
榕江县平阳乡林业站依据《中共榕江县委办公室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榕江县平阳乡委员会榕江县平阳乡人民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党办通〔2024〕44号)文件精神,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榕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平阳乡林业站的债权债务并入平阳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5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电话:0855-6871001
特此公告
榕江县平阳乡林业站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