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乡农业服务中心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第一次公告)
榕江县平阳乡农业服务中心依据《中共榕江县委办公室 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榕江县平阳乡委员会 榕江县平阳乡人民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党办通〔2024〕44号)文件精神,经榕江县平阳乡人民政府同意,拟向榕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3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电话:0855-6871001
特此公告
榕江县平阳乡农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