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乡2023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务院安委会交办问题整改和打非治违工作成效,全面防范化解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系列部署要求,我乡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政治要求。时值岁末,要保持力度不减,坚持对交通、农村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提级管理,持续推进打非治违,严防事故发生: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做到知责履责、落细落地。围绕“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主线,把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置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局、置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来谋划推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三个必管”监管责任和单位、家庭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务院安委会交办问题整改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救援装备建设行动收官工作成效,坚持问题导向抓分析、坚持风险导向抓研判、坚持目标导向抓治理,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大活动,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高风险和不放心场所(区域)消防安全整治,深化消防安全“双排”,把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作为控制性节点和关键性事件,一体化部署,分阶段实施,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精准防控,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基础保障、筑牢安全底线,全面防范亡人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乡2023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文宏(乡党委书记)
王浩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石恒昌(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杨 豪(乡党委副书记)
刘 芳(乡纪委书记)
欧阳家黎(乡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刘鸿江(乡政法委员、副乡长)
陈 杨(乡武装部部长、副乡长)
兰吉青(乡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杨 怀(乡党政办主任)
蒋 伟(乡综治中心主任)
潘锡意(乡财政所所长)
林 寒(乡农服中心负责人)
罗安斌(乡林业站副站长)
杨浪沙(乡水利站工作人员)
曾祥玮(乡应急管理站站长)
石玺昌(乡村建中心工作人员)
吴正勇(乡乡村振兴工作站负责人)
张兰丽(乡经发办主任)
杨淑芳(乡人社中心负责人)
雷 红(乡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杨秀敏(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陈守正(乡专职消防队队长)
各村负责人、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管理站,由陈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祥玮、李良波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全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筹协调和日常调度。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村、乡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省、州、县政府工作部署逐级落实好各项消防工作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要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村民消防安全家庭主体责任落实。
(二)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1.开展木质建筑连片村寨专项检查。以50户以上木质建筑连片村寨为重点,组织发动基层力量开展现有消防设施、装备检查维护,对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损坏缺失的,及时维修采购,确保现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开展50户以上木质建筑连片村寨水改、电改、厨改工程。加强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配备相关装备器材,组织开展灭火演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效能。将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纳入村规民约,实现规范管控,在每个村寨至少配备1名电工,开展定期检查、入户服务指导。常态化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普查、整治、演练,抓好每月19日“应急演练消防宣传日”宣传。推进“敲门行动”、消防安全“双排”、农村电器产品等专项整治、“驻寨行动”,深化新增市场主体培训,科学统筹乡村夜查夜宣工作,发动村干、网格员广泛开展“敲门行动”,提示村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盯紧“老弱病残酒疯”等重点人群和“1+N”“2+N”家庭,及时排查排除户内消防安全隐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小八条”责任追究、通报警示、惩戒约谈、防范治理等相关措施,切实做到户户提醒、户户到位、户户安全。加强《镇乡村“防、灭、宣”工作指导手册》培训,提高消防工作质效。
2.集中整治村(居)民自建房(烟囱楼)重大火灾风险。各村、乡属各部门要依托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租赁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平台,聚焦学校周边、商场市场周边,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利用1个月时间运用“黔小消”APP对自建房开展“全覆盖”排查检查,如实修正前期录入的不实数据,严防失控漏管。要持续紧盯较大火灾风险以上自建房隐患整治,重点解决防火分隔不到位、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于存在较大火灾风险以上自建房隐患尚未整改的,要纳入乡政府重大风险清单,落实管控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警示教育,有效防范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对于拒不整改的,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关停生产经营场所、清理租住人员。乡应急管理站要通过集中培训、实地教授等方式常态化对辖区网格排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每位排查人员切实熟悉掌握排查要求和“黔小消”APP使用方法,提升排查质量。
3.集中整治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较大火灾风险。各村、乡属各部门、股室要组织基层网格员对辖区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情况进行再次摸排。针对违规住宿3人以上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组织精干力量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指导场所开展生产经营和居住区域完全防火分隔整改,直至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于无法整改或拒不配合整改的,组织乡应急管理站、公安派出所、村建中心、专职消防队、供电所等部门单位,要依法采取劝告、联合执法、断电等措施督促人员搬离。加强日常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电气火灾隐患突出、消防器材缺失等问题,防止违规住人“回流”。同时,乡应急管理站每月将组织人员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坚决杜绝虚假录入、虚假整改等问题。
4.开展旅游行业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旅游行业重点整治旅游景区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未建立紧急救援机制,未编制火灾事故处置预案,未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要求配置景区和景区内单位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乡科教中心要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建筑作为重点,对照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指南、检查指引(试行)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开展集中排查,督促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规范用火用油用气。
5.持续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各村、乡属各部门要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七个必查”要求,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试行)》,重点检查企业消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火间距、水源药剂、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灭火和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情况。乡应急管理站要重点整治违规生产、存储、经营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
6.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和消防通道治理。各村、乡属各部门要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违规充电和停放问题整治行动,严格按照《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黔府令〔2020〕196号)要求,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使用大排查,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违规充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入户等问题。
7.持续开展厂房、仓储物流企业专项整治。各村、乡属各部门要组织对钢结构厂房、仓储物流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建设使用、建筑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乡自然资源所、村建中心要重点整治未经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违规建设、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建筑耐火等级、消防设施设置、防火分隔、防火间距和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仓储物流、邮政快递企业的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隐患问题的自查、自改。对于存在消防设施严重瘫痪、大量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违规住宿大量人员等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采取查封、关停、强拆等刚性执法措施。
8.持续开展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专项整治。各村、乡属各部门要对电器产品销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电器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电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依法加强源头管控,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定期对电器线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对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三)狠抓灭火救援能力建设
1.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村、乡属各部门要结合省、州、县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建设计划要求,全面提升政府志愿消防队“建、管、训、养、战”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有效发挥好政府消防队防火巡查、灭火救援、宣传培训的作用。在普遍建立微型消防站的基础上,适当对装备进行整合,确保消防站人员时刻在位、装备器材完整好用,切实发挥初起火灾处置队、防火巡查队、消防宣传队作用。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多点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
2.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各村、乡属各部门要针对本地火灾特点和高风险区域场所,多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演练,强化应急联动,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各村对消防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各行业部门工作职责。11月底前,各村、乡属各部门要组织对辖区消防水源及农村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完好有效和充足。
(四)严防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消防安全
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各村、乡属各部门要强化火灾防控,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着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1.持续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普查、整治、演练月活动。各村、乡属各部门要持续推进“应急演练消防宣传日”活动,每月开展消防宣传演练,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向广大城乡居民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灭火逃生常识;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村寨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为留守儿童、独居老人家庭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各村寨 “村村通”大喇叭,每天早、中、晚播报消防提示,切实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本领。
2.开展消防安全常态化提示宣传。围绕“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好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康辉担任“中国消防宣传公益使者”群众基础好的优势,通过宣传视频和海报,提醒广大群众关注消防,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消防宣传阵地,形成多部门协同配合的消防宣传合力,开展针对性宣传,用鲜明的火灾案例教育群众,使群众掌握正确的防火和逃生技能,把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乡科教中心、新媒体专班要统筹调度各类宣传平台和载体,加强今冬明春季节消防安全常识科普宣传。建立媒体通联制度,通过媒体采风、吹风会、通气会等形式,借力各级主流媒体加强消防宣传工作,要加强涉消舆情监控,开展涉消舆情工作研判,完善涉消舆情正确引导机制。各村要积极利用广播频率、滚动提示字幕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宣传冬防整治动态,播放火灾警示片、消防公益广告,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疏散逃生常识,常态化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曝光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用电、用气公益宣传,特别是要加强末端宣传和隐患排查、排除工作,利用入户抄表、检查进行用电、用气安全提示,提高用户用电、用气安全意识。
3.继续深入推进“五进”宣传。“进学校”提升老师、学生消防安全意识,部署开展好“消防主题家长会”;“进机关”,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进农村”,各地“村村通”大喇叭每天早、中、晚播报消防提示,民族村寨落实鸣锣喊寨宣传。“进家庭”活动,张贴家庭防火告知书,开展火灾警示教育。“进企业”,利用企业微信群、QQ群提示火灾风险和防范要点,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等。
4.抓好目标人群培训。继续开展好“七类人员培训”,“新增市场主体”“特种行业主体”“县乡村三级”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工作的普及率和覆盖率,做到能训尽训,多普及全覆盖;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训沿街门店、小型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和村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抵御防范火灾的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各村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层层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各村、乡属各部门要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各村、乡属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突出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筹组织。今冬明春季节历来是我乡火灾易发多发期,各村、乡属各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吸取历年来火灾事故教训,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调度指挥,每月开展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根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量化标准要求,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务求实效。
(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股室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要求,落实条块管理,各司其职,健全信息互通、情况共享、执法联动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三)严格督导,严肃问责。乡纪委监委、应急管理站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政府相关考核内容。因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有影响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州八条”“小八条”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措施等制度措施,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存在工作失职、渎职的提请监委纪委介入调查处理。通过严惩严处,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