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平江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
序号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依据 | 承办机构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
1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 《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2020年修正) 第十八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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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条)第三十二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3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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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二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5 |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修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条)第三十七条 在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6 |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条)第三十九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7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条)第四十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8 | 对单位和个人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2019年修正)第五十一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9 |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拆除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五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10 | 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的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修正)第六十九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11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8年)第十九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12 |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13 | 对生活困难残疾人、对贫困残疾人、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的救助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14 | 对特殊老年人的供养或救助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第三款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15 | 军人抚恤优待 | 行政给付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年修正)第三十三条 第一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16 | 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 行政给付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第十八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17 | 独生子女入托费、入学费及医疗费等的酌情补助或减免 | 行政给付 |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五款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18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九条第二款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19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一条 《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2020年修正)第十四条 《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第148号令修订)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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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草原防火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草原防火条例》(2008年修正)第七条 草原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或者涉及森林防火、城市消防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防制度,确定联防区域,制定联防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21 | 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2020年修正)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22 | 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第三十五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23 | 对自用船舶适航性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24 | 森林防火期内,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 | 行政检查 | 《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四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25 | 婚姻登记 | 行政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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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对调整村民小组设置的批准 | 行政确认 |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27 | 兵役登记 | 行政确认 |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28 | 群众购买毒性中药证明 | 行政确认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令)第十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29 | 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 行政确认 | 《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2022修订) 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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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十三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31 | 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者特殊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修正)第八条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32 |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二款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33 |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草原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修正)第十六条第二款 | 平江镇人民政府 | ||||
34 |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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