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江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我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平江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
平江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镇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保障城乡居民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建立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19〕23 号)、《榕江县 2022 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缴任务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任务数以县下发我镇参保任务数 4642人为准。各村(社区)具体参保任务数详见附件。
二、参保范围、缴费标准、缴费时间
(一)参保范围
凡具有我镇户籍,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根据黔人社发〔2019〕23 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标准为:100元、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 10 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仅适用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缴纳。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一次性缴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人员补缴以前年度的缴费档次按照补缴办理时的缴费档次政策执行。
(三)缴费时间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12 月31 日(其中 1 月 1 日至 10月30日为集中征缴期)。
三、缴费流程
(一)新增参保人群缴费。新参保居民需先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镇人社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再进行缴费。
(二)特殊人群缴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需由镇人社中心进行身份认定后,可选择适合的缴费档次缴费。
(三)以往年度补缴。年满 60 周岁但缴费年限达不到领取条件需要补缴差额年限保险费的居民,需先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镇社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再进行缴费。
四、缴费方式
(一)“非接触式”网上缴费。缴费人可通过“贵州税务” 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各商业银行手机APP(如黔农云)等软件“社保缴费”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件号码、姓名等信息,选择缴费档次后缴纳。
(二)税务前台缴费。缴费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榕江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社保专窗”进行缴费。
(三)银行柜台缴费。缴费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具有代收居民社保费资格的商业银行柜台办理缴费(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
(四)自助办税终端机缴费。城乡居民可持身份证到榕江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自助办税区,使用自助办税终端机进行缴费。
(五)集中代收缴费。缴费人可直接将应缴纳费款交至本村(社区)明确的代收人员处,代收人员交到镇人社中心汇总后,通过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虚拟户申报缴费。为确保费款安全,镇政府将以村(社区)为单位,定期将代收申报清册进行公示。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2022 年 7 月 7 日镇政府召开本辖区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部署会议,部署本辖区村(社区)宣传动员、集中代收等有关工作事项。动员会召开后,各村(社区)要及时通过抖音、微信等移动互联网等媒介宣传报道,运用张贴缴费公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宣传缴费渠道,全面开启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
(二)数据准备
一是正常缴费人员。上级部门提供本年度应缴费清册后,镇人社中心及时联系各村(社区),并由村(社区)通知清册内参保人员按照征缴流程自主缴费。
二是特殊缴费人员。上级相关部门对符合资助参保特殊群体人员进行身份认定后;镇人社中心要根据有关部门特殊群体人员认定结果进行系统身份标识,做好参保登记。
(三)集中征缴阶段(1 月至 10 月)
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征缴工作,力争 8 月底前完成任务数的70%;9月底完成任务数的80%;10 月底前完成任务数的90%。镇人社中心将根据征缴任务,按每天一调度,一周一通报要求,跟进缴费进度,每周一下发未缴费清册、辅助各村(社区)开展征缴工作。
(四)提醒缴费阶段(11 月至 12 月)
全面梳理、排查未缴费人员清册,开展缴费提醒工作,避免漏缴影响参保人权益,确保 12 月 15 日前 100%完成2022 年参保征缴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延续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各村(社区)集中代收”管理模式。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纳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来抓,强化征缴力量,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征缴任务。
(二)密切协作配合
镇人社中心要积极主动做好征缴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积极主动做好参保登记、补缴信息核定、待遇发放管理服务,做好参保数据比对,协调开展好信息核实及认定报送工作;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化管理要求,对参保群众信息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参保台账与实际缴费人数、资金、账册、凭证完全一致。
(三)保障社保资金安全
为确保城乡养老费款资金安全,各村(社区)要督促代收
代缴人员严格按照社保费款上解、入库相关规定,按时汇总入库。对代收费款要严格执行“双限”规定,即办理汇总入库的期限和额度,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 个工作日,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达到以上其中一项规定的,必须办理入库。
(四)定期开展公开公示
征缴期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要按季度公示。各村(社区)以组为单位,按季形成《平江镇 XX 村(社区)XX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公示清册》,并做好缴费个人隐私信息保密前提下,在各村(社区)委会、自然寨进行张贴。
(五)优化缴费服务
各村(社区)要优化缴费服务,积极推广更多便捷的缴费渠道,切实便利参保群众,在大力推进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 APP 等“非接触式”缴费服务的同时,要充分考虑不使用智能设备的参保缴费群众的需要,满足缴费人以现金方式缴费需求。
(六)严肃督查考核
2022 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纳入镇党委、镇政府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压实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各包(驻)村干部要包村包片,村、社区干部要包组包户,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缴尽缴。镇政府将定期调度征缴筹资进度情况,第一阶段:从2022年7月25日起施行周通报征缴进度情况;第二阶段:从 2022 年10月1日起施行每天通报征缴进度情况。对连续二次排名后三位的村(社区),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分管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纳入年终考评依据,相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做表态发言,向镇政府提交情况说明;对连续四次排名后三位的村(社区),将由镇主要领导约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