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乡防溺水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因游泳、嬉水等引发的溺水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保障计划乡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计划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溺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学生、居民及外来人员在河流、水库、山塘等水域发生的溺水事故。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完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防患于未然。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一旦发生溺水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优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和专家队伍的作用,采用先进的救援技术和装备,依法依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成立计划乡防溺水工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指挥部”),负责全乡防溺水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顾启威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吴光伍、龙波兼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二)职责分工
1. 指挥部职责
研究制定全乡防溺水工作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
(1)统一指挥、协调全乡防溺水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2)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开展防溺水工作。
(3)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2.成员单位职责
(1)乡党政办: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做好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
(2)乡派出所:负责维护溺水事故现场秩序,组织警力参与救援工作;对溺水事故进行调查,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加强对危险水域的巡逻管控,及时制止非法游泳、嬉水等行为。
(3)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急救队伍,对溺水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运治疗;储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乡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乡防溺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溺水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
(5)乡平安办:负责组织全乡学校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严禁学生私自到危险水域游泳、嬉水;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溺水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6)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全乡河流、水库、池塘等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水域安全情况,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7)乡专职消防队:负责组织现场群众有序疏散,确保救援通道畅通,配合派出所共同开展救援工作,发挥自身在应急救援方面的专业优势,对参与救援人员、当地群众进行急救知识培训。
(8)各村村委会:负责本村范围内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组织人员对本村危险水域进行巡查,及时劝阻非法游泳、嬉水等行为;一旦发生溺水事故,立即组织救援并上报乡指挥部。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
(1)各成员单位和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溺水知识和技能,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学校要将防溺水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课程,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明确家长的监护责任。
2.开展隐患排查
(1)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各村村委会等单位要定期对全乡河流、水库、池塘等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对无人管理的水域,要明确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巡查和监管。
3. 强化巡逻管控
(1)乡派出所、各村巡逻队要加强对危险水域的巡逻管控,特别是在节假日、周末等学生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时段,要增加巡逻频次,及时制止非法游泳、嬉水等行为。
(2)鼓励村民互相监督,发现有人在危险水域游泳、嬉水等行为,要及时劝阻和报告。
(二)预警机制
1. 信息监测与报告
(1)各成员单位和各村要建立健全防溺水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相关信息。
(2)发现溺水隐患或溺水事故,要立即向乡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初步处理措施等。
2. 预警发布
(1)乡指挥部根据监测到的信息,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区域进行评估和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通过广播、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提醒群众注意安全,采取防范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分级
根据溺水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1.一般溺水事故(Ⅳ级):造成1 - 2人死亡或3人以下重伤的溺水事故。
2.较大溺水事故(Ⅲ级):造成3 - 9人死亡或10 - 49人重伤的溺水事故。
3.重大溺水事故(Ⅱ级):造成10 - 29人死亡或50 - 99人重伤的溺水事故。
4.特别重大溺水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溺水事故。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溺水事故的分级,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级。
1.Ⅳ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溺水事故,由乡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Ⅲ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溺水事故,乡指挥部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请求上级支援,配合上级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Ⅱ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溺水事故,乡指挥部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全力配合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Ⅰ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溺水事故,乡指挥部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全力配合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程序
1.事故报告:发生溺水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村委会或乡派出所报告,村委会或乡派出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乡指挥部报告。乡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处置:乡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现场救援:乡派出所、乡卫生院等部门要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全力抢救溺水人员生命。
4.现场警戒:乡派出所要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医疗救护:乡卫生院要组织医疗急救队伍,对溺水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运治疗,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6.信息发布:乡党政办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引起恐慌。
7.扩大应急:当事故超出乡级应急处置能力时,乡指挥部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援,启动扩大应急响应程序。
8.应急结束:当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救治,经指挥部评估,认为符合应急结束条件时,由乡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乡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溺水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赔偿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乡卫生院要做好受伤人员的康复治疗工作,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心理疏导。
(二)事故调查与总结
1.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溺水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2.各成员单位和各村要对防溺水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通信和信息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指挥系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各成员单位和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乡派出所、乡卫生院、乡干部、村干等力量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三)物资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和各村要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如救生衣、救生圈、担架、急救药品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物资装备完好可用。
(四)经费保障
乡财政要安排必要的防溺水应急工作经费,用于应急救援物资采购、应急队伍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计划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管理和更新。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修订本预案。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计划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