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乡2022年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置预案

来源: 崇义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0日 17:05:06  

为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责任明确的维护崇义乡社会秩序稳定应急机制,保障我辖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有序地发展,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迅速”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我服务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全辖区范围内的紧急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崇义乡信访、维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指挥我辖区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和处置工作。

组  长:江  明 乡党委书记

罗  艳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杨  斌 乡人大主席

杨再恩 乡党委副书记

杨敏清 乡纪委书记

杨武剑 乡政法委员、副乡长

王北洋 乡组织委员

石磊昌 乡人武部部长、副乡长

成  员:龙耀乐 办公室主任

石辉远 平安办主任

李代稳 乡派出所副所长

孔  梦 乡安监站站长

万璋霖 乡人社中心主任

孙胜良 乡村建中心主任

刘华强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邦韬 乡林业站站长

杨光菊 乡敬老院院长

陆江凯 乡卫生院院长

各村支书和主任、驻村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平安办,杨武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吴海帆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

三、应急处置项目

本应急处置项目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应急处置类别划分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矛盾冲突一般,对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和社会秩序影响相对较小。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发生的事态比较复杂,矛盾冲突复杂,问题难以厘清,对群众财产、威胁群众人身安全、社会秩序造成影响。

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发生的事态复杂,矛盾冲突尖锐,问题发展态势危及群众人生、财产的安全,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

五、处理重大群体性事件遵循原则

1.贯彻“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群体事件的冲突,造成人员伤亡等次生、衍生事故。

2.落实“以防为主”的原则,健全月排查等综合信息分析和按时上报制度,准确预防、得力防范,及时发现矛盾,积极解决纠纷,有效预防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遵循“依法规范”的原则,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信访条例》等法律为主要依据,以法规为准绳,科学决策、统一领导、责任到人。

4.贯彻“分级负责”原则,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先期由所在村、乡处理,将矛盾解决于萌芽状况,解决在基层中,严防逐级抬升。

5.落实“反应迅速”的原则,保证及时有效收集上报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有关信息,严密监控事态的变化,事发村、部门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乡平安办视逐级抬升趋势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6.贯彻“公众参与”原则,发挥村、股室和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以群防、群控、群救为核心,建立全员动员体系。事发前、事发后组织可动员力量开展工作,做到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物资准备,严防事件的扩大化。

六、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乡党委报告。

(二)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往事件现场,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疏导、隔离、调解聚众人员,避免矛盾冲突升级。同时视势态启动应急预案。

1.发生一般性突发事件,村、股室负责人第一时间亲临现场,主要领导挂帅处理,将事件真相及时报告乡平安办。处置结果报告乡党政领导。

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调解、指挥,将事件真相及时报告维稳办。平安办启动联动应急预案,平安办负责人赶赴现场做好处置工作。处置结果报告崇义乡党委。

3.发生特大突发事件,乡平安办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并向110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报案,请求援助。

七、责任追究

对缓报、瞒报,不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导致延误有效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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