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乡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历来是榕江县火灾高发时段,火灾防控形势严峻,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防范化解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为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做出贡献。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州、县、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系列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乡火灾形势稳定,乡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家庭主体责任。以统筹消防安全“双排”和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抓冬春火灾防控,以抓好冬春火灾防控来巩固推动消防安全“双排”和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成效。把冬春火灾防控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的收官之战,深化消防安全“双排”、三年行动与十九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省州“两会”、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作为控制性节点和关键性事件,一体化部署,分阶段实施,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精准防控,着力推进全乡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大活动,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高风险和不放心场所(区域)消防安全整治,着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基础保障、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消防安全责任链条进一步完善,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全面加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和村寨“连营”火灾,全面防范亡人及有影响火灾事故,坚决确保全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乡进一步深化“十四五”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罗 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杨武剑(乡政法委员、副乡长)
石磊昌(乡人武部部长、副乡长)
成 员:杨通韫(乡党政办主任)
陈秋桂(乡派出所所长)
石辉远(乡综治办主任)
龙耀乐(社会事务办主任)
蒋锡佳(乡科教中心主任)
孔 梦(乡安监站站长)
吴传祝(乡财政所副所长)
刘华强(乡农服中心主任)
熊天强(乡水利站站长)
孙胜良(乡村建中心主任)
龙开洲(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陆江凯(乡卫生院院长)
罗彬菠(乡中心校校长)
李同页(乡安监站工作人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安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崇义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杨武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孔梦、李同页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全力防范“小火亡人”和“连营”火灾事故。
1.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安监站要按照县安委会、县消安委印发的《榕江县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冬春会战”行动方案》(县安委发〔2021〕17号)相关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家庭主体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组织各村逐户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农村电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各村要落实3个100%检查(即:各村每月开展1次以上农村消防检查,对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率达到100%,50户以上集中连片村寨检查率达到100%;村民委员会每月组织开展农村消防检查,入户检查率达到100%),盯死看牢农村村寨火灾,严防“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要在前期开展落实农村家庭主体责任“十个一”工作、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普查、整治、演练月行动的基础上,立即部署开展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冬春会战”相关工作。村委会要加强对家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排查。加强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精神病人、“1+N”、“2+N”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安全监护。各村要采取村民大会、坝坝会等形式,开展村民消防安全培训,驻村干部要发挥工作优势特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讲和参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工作;要利用“村村通”大喇叭、鸣锣喊寨常态化开展提示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本领。提高村寨志愿消防队建设水平,强化应急救援拉动演练和熟悉演练。
2.持续抓好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排查治理。安监站继续发动基层网格力量,运用“黔小消”APP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居民楼院开展不间断排查整治。小型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排查违规住人问题,居民楼院要督促群众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违规堆放的可燃杂物,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和进行充电。安监站、派出所、供电、供水等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和限制提供公共服务等措施,坚决整改小场所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监管部门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查处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等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村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监管。村建中心要按照已出台的村居民自建房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村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坚决控制自建房“烟囱楼”隐患增量。村建中心、安监站要加强“烟囱楼”改造工作培训指导,进一步排查梳理是否存在烟囱楼现象,要坚决遏制自建房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4.强化新业态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治理。安监站要认真排查仓储物流等新业态发展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特别是要结合《榕江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钢结构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钢结构仓库、厂房、市场和物流建筑排查,既要找准鼓励创新和防范社会安全稳定的平衡点,又要不断强化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治理工作,做好新业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要加强对仓储物流和快递行业等新业态的监管力度,履行好部门监管职责,指导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整改火灾隐患。自然资源和村建部门要加强对钢结构建筑土地、审验手续进行检查,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未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的违章建筑和违法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二)坚决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1.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学校、民政、卫生和交通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在元旦节前,要组织对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等开展1轮全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板材搭建建构筑物等问题,督促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安监站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严查重处消防违法行为。
2.开展施工现场专项整治。村建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元旦节前,对建筑施工现场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搭建宿舍、厨房,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动火用电等隐患问题。同时,要推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明确施工现场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3.开展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整治。安监站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开展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安监站、派出所要加强易燃易爆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
4.开展高层建筑综合治理。村建中心、安监站要深化“风暴1号”专项行动,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高层建筑,督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划线标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堵塞,是否违规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是否违规在电缆井内、配电盘下方堆放可燃杂物,是否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是否存在外墙保温系统破损,是否破坏防火分隔。
5.压实各方责任。乡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本行业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进一步理清行业部门、干部职工和村民之间的消防安全责权关系,牢牢把握家庭主体责任落实这一关键,强化家庭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隐患治理,以小“家”带“大家”全面提升全乡火灾防控能力水平。
6.落实重要节点严防严控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国“两会”、省(州)“两会”期间,要强化火灾防控,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三年行动。
1.持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安监站要加强电动车销售企业和维修场所的指导,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经营、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
2.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新建木质结构房屋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持续开展电气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安监站要针对冬春季火灾事故特点,切实强化对电线、插座、插排、电热取暖器具的产品质量监管,严肃依法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向群众普及假冒伪劣产品的辨别常识。并建立假冒伪劣电气产品溯源制度,强化与上级部门的假冒伪劣电气产品信息互通。对在日常检查或火灾调查中发现确定为假冒伪劣的电气产品,要通知相关部门对电气产品的使用、销售、流通领域进行调查,对在我乡境内使用、销售、流通的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要一查到底,对仅是使用、销售在我乡区域内的假冒伪劣电气产品一经发现,立即将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今冬明春期间,每月至少开展1次电气产品抽检,要加大电器产品抽检的经费保障投入,最大限度的提升打击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的覆盖面。对确定为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引发火灾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开展用火用电和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专项治理。
1.规范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2021年12月底前,要组织对干部职工进行1次宣贯和培训,指导各村建立完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措施,纳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于违规用火用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并向社会进行警示宣传。
2.开展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专项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村为单位,部门分领域、村内分场所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和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更新台账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3.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治理。2021年12月底前,村建要组织对乡辖区内进行1次针对燃气安全的专项整治。安监站、派出所要对燃气运输车辆进行监管。派出所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进入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五)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火灾防范。
1.持续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普查、整治月活动。各村要持续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普查、整治月活动。并对已参加培训的村委员会负责人、安监员、网格员进行检查评估,针对未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效果不好的要组织补训。要组织村委按照“五个一”标准组织对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开展全覆盖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进千村”活动。要向广大村民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灭火逃生常识。要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村寨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为留守儿童、独居老人家庭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安监站、村建要加强安全用电、用气公益宣传,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就存在的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提示、劝告用户及时进行整改。
2.开展消防安全常态化提示宣传。科教中心要统筹调度进行各类宣传,加强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常识科普宣传。积极利用大喇叭和滚动提示字幕。积极利用QQ、微信宣传、播放火灾警示片、消防公益广告,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疏散逃生常识。各村要针对重大节日、季节变换等重要时段、节点的特点,督促各村“村村通”大喇叭,每天早、中、晚播报消防提示。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1月25日前)。乡政府印发方案、各村召开会议,各部门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村按照方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31日至4月5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突出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预警。各村要认真、细致召开专题研判一次本村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地域性、系统性风险,依托现有的综治网格或者应急管理网格划分区块,负责村内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乡消安办要切实履行工作组织协调职责,每月对各村、各部门工作情况和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研判、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
(二)广泛培训发动。围绕“落实消防责任 防范安全风险”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集中对行业部门负责人、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明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讲授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安监站要指导养老院、卫生院、九小场所、学校等单位场所,开展一次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
(三)督促单位自查。要指导各村落实“五个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对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进行一次检测维保,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全面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建立问题清单。要建立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福利机构、餐饮店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问题隐患要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五)严格执法检查。乡消安委全体成员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源头监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双排”行动,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隐患问题要逐一落实管控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改到位。要强化监管执法,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重大火灾隐患,一律进行挂牌督办。
(六)强化综合监管。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发现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筹组织。冬春季节历来是榕江县火灾易发多发期,崇义乡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吸取历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条块管理,各司其职。要健全信息互通、情况共享、执法联动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安全监管网络。
(三)严格督导、严肃问责。每月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政府相关考核内容。因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有影响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据“州八条”、“小八条”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措施等制度措施,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通过严惩严处,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