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改善我镇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在全街道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加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全面完成民生工程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为全街道6个社区,6-36个月龄儿童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以下简称营养包),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降低项目地区婴幼儿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改善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
(二)具体目标。
1.营养包发放率达到90%以上,营养包覆盖率达到9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90%以上。
2.提高项目地区儿童看护人的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和营养包服用知晓率,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达到80%以上。
3.至2025年将我省婴幼儿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降至9%和7%以下。
4.轻度贫血儿童登记管理率、中重度贫血儿童专案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二、项目范围、对象
(一)实施范围。
车民街道6个社区居委会。
(二)对象。
辖区内6-36月龄婴幼儿,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婴幼儿;首次发放对象为6-30月龄,满36月龄的婴幼儿即停止发放。
三、项目内容
(一)实施招标采购、合理分配营养包。
由省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统一招标采购,确保营养包质量。省级项目管理部门制定营养包分配计划,营养包由生产企业直接发至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
(二)免费发放营养包。
项目每天为婴幼儿免费提供1包营养包。
(三)开展咨询指导。
向儿童看护人传播营养与喂养的科学理念,丰富看护人喂养知识,提高其喂养技能。讲解营养包的作用和服用方法,提高看护人营养包的知晓率。强调继续母乳喂养、正确添加辅食、食用营养素补充品等可有效降低婴幼儿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
(四)开展质量监测和质量控制。
由卫生院牵头,加强营养包质量监测,做好项目实施效果评估。营养包纳入当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各有关单位有责任将影响营养包质量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卫生院。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应对每批次营养包留样,标本保存至本批次营养包发放结束后1年。检测内容应包含营养包招标采购中营养包的技术参数(见附件3),样本检测送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五)营养包储存。
营养包分发过程中,其储存应达到食品储存基本要求:
1.有专人保管;
2.在室温下,避光、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房间设温度 湿度计,并有检查登记记录;
3.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及医疗药品混储;
4.存放要求离墙隔地(建议离墙30cm以上,隔地15cm 以上);
5.需要有防鼠防虫害设施。
(六)培训和指导。
开展逐级培训,培训内容为项目的组织管理、营养包发放与管理、信息收集与汇总方法、婴幼儿科学喂养及基本的营养与健康知识及技能等。每年至少组织1~2次培训。
卫生院每季度对发放村进行1次指导评估,评估内容含营养包发放机制、营养包依从性、乡村医生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儿童家长喂养知识及行为的改变情况,不断优化营养包发放的管理机制,确保营养包发放、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落实到位,促进儿童营养干预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七)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
联动妇联共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让广大儿童家长知晓国家免费发放营养包政策、服用营养包的益处,提高目标人群知晓率以及营养包项目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以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流动人口聚居区,通过宣传片、宣传栏、宣传折页、宣传海报、面对面健康教育、集中讲座等宣传形式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将婴幼儿喂养知识传播融入民族民间文化,开发并积极推广新鲜、安全、营养、具有方饮食文化特色的婴幼儿辅食,不断提高看护人营养喂养知识和辅食制作技能。
(八)质量控制和监督。
建立项目工作问责制,任务分解、部门协作、目标确定、计划落实,跟踪工作进度,关注营养包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营养包发放、储存、宣传动员、随访工作,结合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做好服用对象的健康监测和评估,针对营养包服用方法掌握不好、有效服用率不高的服务对象应增加随访次数、开展个案分析,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营养性疾病高危儿童管理和诊治。
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营养性疾病的儿童,应按照《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规范开展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和指导,直至恢复正常。
四、工作流程
(一)省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妇幼卫生年报活产数和各地适龄儿童摸底情况确定当年营养包需求量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省卫生健康委集中招标采购后按计划分配至各项目县(由生产地直接配送到县级营养包集中储存点)。
(二)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营养包发放协调, 特殊情况下本区域营养包调配。
(三)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营养包发放和咨询、指导工作,明确县级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县级妇幼保健院承担辖区内项目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工作。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应对每批次营养包留样,保存至本批次结束发放后一年。同时,接收营养包的部门应该按照生产厂商提供的营养包追溯查询二维码常规进行营养包验收,异常结果及时反馈省项目管理办公室。营养包验收单(见附件5)。
(四)街道卫生院负责将营养包分发至各社区卫生室,指导社区卫生室做好营养包储存,规范开展营养包发放工作,同时为看护人提供喂养咨询,并对社区卫生室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五)村医负责为本社区6-36月龄婴幼儿发放营养包,开展看护人喂养咨询指导,签订知情同意书,做好营养包发放登记和随访登记,原则上按月随访,服用营养包依从性差的婴幼儿应酌情增加随访次数。患有特殊疾病婴幼儿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确定是否适于服用营养包(如地中海贫血患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例儿童应该在营养包个案随访记录卡(见附件8)上记录服用营养包前后主要生长发育指标(血红蛋白、身长、体重)。
五、项目组织实施
(一)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街道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成立镇级项目领导小组、专家技术指导组(见附件2、3),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机制,共同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民生实事按计划推进。
(二)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
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协助县卫生健康委制订项目技术方案,承担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地区项目指导和培训。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社会宣传,扩大项目影响,动员社会各界对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状况给予关注和支持。
六、资金管理
按照国家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经费结算流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营养包采购、发放和看护人喂养咨询指导、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监测评估、随访等工作。
七、信息管理
街道卫生院、各社区卫生室应按要求填写营养包出入库登记(见附件6),社区应如实填写营养包发放登记(见附件7)、个案随访卡(见附件8),与家长签订知情同意书(见附件9)。村(社区)医负责营养包发放和看护人咨询指导信息的收集、整理,填写月报表(见附件10),按月上报,应注重报表上报的及时性、逻辑性,严禁弄虚作假。
八、项目核心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定义 |
计算公式 |
1 |
县级覆盖率( |
项目地区统计年度内开展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的县数量占该地区县总数的比例 |
项目地区统计年度内开展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的县数量/该地区县总数×100 |
2 |
营养包发放率( |
项目地区统计时限内实际领取营养包的 6-36 月龄婴幼儿数量占该地区应领取营养 |
项目地区统计时限内实际领取营养包的6-36月龄婴幼儿数量/该地区应领取营养包的 6-36 |
3 |
营养包有效服用率( |
调查前一周食用营养包数量≥4袋的 6-36月龄婴幼儿数量占被调查领取营养包6-36月龄婴幼儿总数的比 |
调查前一周食用营养包数量≥4袋的6-36 月龄婴幼儿数量/被 调查领取营养包 6-36月龄婴幼儿总数×100 |
4 |
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 |
项目地区实际接受喂养咨询指导的看护人数量占该地区实际领取营养包6-36月龄婴幼儿数量的比例 |
项目地区实际接受喂养咨询指导的看护人数量/该地区实际领取营养包 6-36月龄婴幼儿数量×100 |
九、营养包简介
营养包中含有多种维生素、矿物质和蛋白质,具有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增进食欲、预防贫血及其他微量营养素缺乏的好处。见附件11。
(一)冲调方法。
将营养包由撕口处撕开,倒入碗中;将晾凉的温开水慢慢倒入碗中,约2-3大汤勺,用勺子搅拌成泥糊状,以营养糊稠到能停留在勺子中为最好。
(二)食用方法。
(1)直接食用。冲调好的营养包可以直接吃,特别是不满一岁的小宝宝。
(2)搭配辅食。将调好的营养糊加入温热的稀饭、面条、玉米糊等辅食中,搅拌均匀,喂给孩子吃。要根据孩子的饭量加营养包,要保证让孩子吃完加了营养糊的饭,不要浪费。
(三)服用后可能问题和处理。
给婴幼儿添加营养包后,有些家长会反映口味不好、孩子不爱吃、腹泻、大便颜色变黑、小便变黄等情况。其处理方法为:
1.遇到孩子拒食的问题,首先要告诉家长给孩子喂营养包的好处;同时要让家长知道,孩子对食物没有特别的爱好,接受一种新食物要有一个过程,等适应后就会接受了。家长不要第一次喂的时候看见孩子不吃,就认为孩子不爱吃,从而放弃了添加营养包。可以尝试改变添加方法,比如放进孩子爱吃的食物里,或者将一包营养包分散在孩子的2-3餐中。
2.如果添加营养包后发现孩子腹泻,并非与服用营养包有直接关系,应该认真寻找原因,比如孩子有没有生病,孩子之前有没有吃生冷、不洁的食物等,等孩子腹泻好了之后再试着喂。
3.如果孩子服用营养包后出现大便变黑或小便变黄的情况, 与营养包中部分营养素未被身体完全吸收有关,不会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任何影响,无需处理。
(四)如果出现群体性不良反应,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
十、营养包不良事件处理
营养包不良事件指在营养包发放、储存、服用的各个环节出现了与项目设计不相符合的问题或事件,可能会对婴幼儿生理、心理造成不良后果,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营养包不良事件处理的主要责任部门,应当成立不良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承担沟通当事人、事件报告、舆情监测、新闻通气、事件原因分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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