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榕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1-13 15:5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紧紧围绕主责主业,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4年,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市政服务、法定权责清单等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榕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榕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要求,加强信息审核把关,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确保政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同时,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时推送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信息动态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工作方式,定期对政府信息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全方位提升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性欠佳;三是公开形式单一,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

(二)相关改进情况。一是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快速审核发布公开制度,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和时效。三是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提高信息公开数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榕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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