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2-3
二、部门机构设置………………………………………3
三、预算单位构成………………………………………3
四、部门人员构成………………………………………3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3-4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4-5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5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5-6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6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6-7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7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7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7
四、名词解释…………………………………………7-1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旅游市场的开发战略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榕江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统筹协调开展对外旅游宣传推介和重大旅游推广活动工作。
2.负责全县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事宜,推动旅游跨区域发展和区域旅游一体化工作,指导入境旅游和公民出境旅游工作。
3.负责依法对旅游市场秩序、旅游经营活动、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经营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负责旅行社的设立审批和经营业务审核工作。
4.负责全县旅行社导游、领队及旅行社的监督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旅游行风建设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旅游企业、旅游设施、服务质量、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创建和评定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统计工作。
5.负责监测旅游经济运行情况并联合相关部门发布旅游经济信息;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组织推进全县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
6.负责制定全县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旅游工作。
7.负责拟定年度旅游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榕江县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预算是中心本级。榕江县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1名,编制结构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0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榕江县旅游信息和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编制,编制数为10名。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股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1、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在职人员8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7名,机构工勤人员1名。人员年龄结构分:20-30岁2人,30-50岁4人,50岁以上2人。
2、榕江县旅游信息和服务中心在职人员9名。人员年龄结构分:20-30岁2人,30-50岁7人,50岁以上0人。
3、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分,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232.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8.4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4.11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08.4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32.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8.4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160.4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给水管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36万元。
3.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19.33万元,增长9.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人,人员经费有所增加。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43.44万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新增1人,人员经费有所增加;2.支付结转上年尚未支付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232.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8.4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4.1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32.59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160.4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给水管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36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232.5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3.44万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新增1人,人员经费有所增加;2.支付结转上年尚未支付工程款。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4.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具体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总额控制,年初并未分配到旅游中心。
2023年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总额控制,年初并未分配到旅游中心。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208.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08万元,公用经费15.4万元。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158.23万元,绩效奖金2.33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3.06万元,遗属补助0.8万元,社保保障缴费28.66万元;公用经费包括办公经费7.6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2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4.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金额为24.11万元,涉及项目有2个。分别是:1.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2.44%;2.关于下达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1.1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7.56%。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金额为24.11万元,涉及项目有2个。分别是:1.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2.44%;2.关于下达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1.1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7.56%。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设计财政拨款预算24.11万元,其中,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3万元;关于下达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21.11万元。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5.4万元,其中:办公费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劳务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差旅费2万元。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76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1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省财政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2】67号).docx
25-黔东南财教【2022】3号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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