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3
二、部门机构设置……………………………………… 3-4
三、预算单位构成……………………………………… 4
四、部门人员构成……………………………………… 4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5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5-6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6-7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7-8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8-9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9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9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9-1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0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10-12
四、名词解释…………………………………………… 12-1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体广电旅游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制定本县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重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组织指导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促进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体广电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文体广电旅游事业。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体广旅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设置,组织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管理全县体育交流有关工作。
8.负责广播电视节目服务机构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监管本县广播电视节目;指导广播电视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管和安全播出;对广播电视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协调查处广播电视违法行为。
9.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利用和振兴。
10.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
11.统筹推动文化旅游、体育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旅游+”发展,推进文体广电旅游扶贫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2.培育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
13.指导全县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区域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4.拟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利用科技成果转化。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指导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文体广电旅游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构性质为行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构成情况①榕江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 ②榕江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③榕江县图书馆 ④榕江县文化馆 ⑤榕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⑥榕江县文物管理局,全部为事业单位。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内设2 个处室,具体为:①办公室 ②产业发展股
三、预算单位构成
1.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由局本部及下属单位①榕江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 ②榕江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③榕江县图书馆 ④榕江县文化馆 ⑤榕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⑥榕江县文物管理局 构成,由财政全额拨款。
2.局本部内设机构:①办公室 ②产业发展股。
四、部门人员构成
编委核定的机关行政编制6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0人。2022年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为45人,退休人员实有人数为30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333.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5.06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08.25 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825.06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 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333.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33.31 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57.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41万元,其他支出3.95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增加573.53万元,增长75.49%,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没有上年结转结余,2023年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508.25万元。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增加573.53万元,增长75.49%,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没有上年结转结余,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508.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333.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5.0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08.2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5.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333.31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57.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41万元,其他支出3.95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333.3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73.53万元,增长75.49%,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没有上年结转结余,2023年有上年结转结余508.25万元。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8.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具体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023年公务接待费6.1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69万元,下降10.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预算支出;落实过紧日子。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42万元,下降10.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预算支出;落实过紧日子。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677.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4.36万元,公用经费42.70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180.16万元、津贴补贴80.50万元、奖金2.11万元、绩效工资140.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万元、住房公积金55.41万元、退休费56.62万元、生活补助2.45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6.7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0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65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52.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3.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金额656.25万元,涉及项目有13个。分别是:1、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县级配套)28.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4.27%;2、榕江县民族歌舞艺术团经费12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8.28% ;3、2022年贵州省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100.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5.26% ;4、2022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2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81%;5、2022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124.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8.99% ;6、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147.7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2.51% ;7、2021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的通知2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35% ;8、2022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2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35% ;9、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16.5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52% ;10、2022年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专项资金预算8.4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28% ;11、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7.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5.64% ;12、2022年州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0.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14% ;13、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智慧体育场馆建设)3.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60%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2023年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333.3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42.70 万元,其中:办公费6.70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0万元。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增加1.40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电费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33.33% ;差旅费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66.67% 。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735.49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4548.02平方米,车辆4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3.00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13个,1、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县级配套)28.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4.27%,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正常运转;2、榕江县民族歌舞艺术团经费12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8.28% ,主要用于民族歌舞艺术团工资社保及正常运转;3、2022年贵州省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100.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5.26% ,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正常运转;4、2022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2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81%,主要用于非遗在社区试点补助、传承人补助及培训;5、2022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124.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8.99% ,主要用于传统村落普查、非遗活动开展;6、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147.7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2.51% ,主要用于农家书屋图书更新、公共文化资源建设;7、2021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的通知2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35% ,主要用于文化工作者培养;8、2022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2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35% ,主要用于社区志愿者工资、文化工作者培养;9、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16.5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52% ,主要用于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转;10、2022年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专项资金预算8.4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28% ,主要用于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用;11、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7.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5.64% ,主要用于城市书屋、文化人才培训;12、2022年州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0.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14% ,主要用于非遗传承人补助;13、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智慧体育场馆建设)3.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60% ,主要用于智慧体育场馆建设。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70101】: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70104】:反应图书馆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70107】:反应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70111】:反应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70199】: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70205】:反应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70899】: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79999】: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296003】:反应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3年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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