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预算2021年度单位部门预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1-4
(一)主要职能……………………………......…………1-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4
(三)部门人员构成………………………………………4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4-7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4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4-5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5-7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7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7-8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8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8-21
(一)部门运行经费说明…………………………………8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8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8
(四)绩效目标考核预算情况说明…………….……..…8-17
(五)名词解释………………………………………..…17-21
六、部门预算表……………………………………………21
详见附件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体广电旅游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制定本县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重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组织指导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促进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体广电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文体广电旅游事业。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体广旅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设置,组织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管理全县体育交流有关工作。
8.负责广播电视节目服务机构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监管本县广播电视节目;指导广播电视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管和安全播出;对广播电视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协调查处广播电视违法行为。
9.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利用和振兴。
10.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
11.统筹推动文化旅游、体育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旅游+”发展,推进文体广电旅游扶贫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2.培育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
13.指导全县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区域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4.拟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利用科技成果转化。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指导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文体广电旅游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由局本部及下属单位①榕江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②榕江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③榕江县图书馆④榕江县文化馆 ⑤榕江县非遗中心 ⑥榕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构成,由财政全额拨款。
2、局本部内设机构:①办公室②产业发展股。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委核定的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人员实有人数为41人,退休人员实有人数为27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收入总预算额为4,290.66万元(含上年结转3,397.72万元),支出总预算额为2,892.94万元(含上年结转2,000.00万元)。本年收入预算额为892.9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额的20.81%。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额为892.94万元(不含上年结转3,397.72万元)构成如下
1、人员工资收入:540.25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额的60.50%。
2、社会保障缴费等收入:173.49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额的19.43%。
①工会经费收入7.49万元
②住房公积金收入42.43万元
③职工医疗保险金收入51.07万元
④职工养老金收入49.74万元
⑤职工职业年金收入17.79万元
⑥残保金收入4.97万元
3、定额公用经费收入:39.20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额的4.39%。
①人员定额公用经费28.70万元
②车辆定额公用经费10.50万元
4、专项业务经费收入140.00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额的15.68%。
①艺术团经费120.00万元
②图书馆报刊杂志经费13.00万元
③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00万元
④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5.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额为892.94万元(不含上年结转2,000.00万元)
1、基本支出752.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92.94万元(不含上年结转
2,000.00万元)的84.32%,由如下构成
(1)人员工资540.25万元。
(2)社会保障缴费173.49万元。
①工会经费7.49万元
②住房公积金42.43万元
③职工医疗保险金51.07万元
④职工养老保险金49.74万元
⑤职工职业年金17.79万元
⑥残保金4.97万元
(3)定额公用经费39.20万元
①人员定额经费28.70万元
②车辆定额经费10.50万元
2、项目支出14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92.94万元(不含上年结转2,000.00万元)的15.68%,由如下构成
(1)专项业务经费140.00万元。
①艺术团经费120.00万元
②图书馆报刊杂志款13.00万元
③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00万元
④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5.00万元
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4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2.62%,同上年相比减少2.60万元,下降幅度为10.00%;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厉行节约的规定。
2、“三公经费”预算构成情况
①因公出国(境)费实行零预算
②公务接待费7.6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比重为32.69%;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86%,同上年相比减少0.85万元。
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比重为67.31%;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76%,同上年相比减少1.75万元。
④公务用车购置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无法细分到部门。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预算拨款收入892.94万元与2020年预算拨款收入905.00万元相比减少12.06万元,下降幅度为1.33%。主要是人员工资收入减少20.51万元。
2、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预算拨款支出892.94万元与2020年预算拨款支出905.00万元相比减少12.06万元,下降幅度为1.33%。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减少20.51万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今年项目支出安排为140.00万元,由如下构成
1、艺术团经费120.00万元,主要用于艺术团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等开支。
2、图书馆报刊杂志经费13.00万元,主有要用于图书馆订阅报刊杂志。
3、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红七军历史陈列馆水电费、日常维护费。
4、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水电费、日常办公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说明
1、人员经费支出713.74万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641.38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8.08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28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39.20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用途是:新闻采访);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无(由县级统筹安排)
(四)绩效目标考核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决胜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收官之年,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紧扣文旅兴县战略,全面推进文体广电旅游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并呈现出良好、健康的发展态势,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脱贫攻坚
(一)党建引领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员干部力量,在帮扶村开展“家风教育·助力脱贫攻坚”、关爱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同吃同住同劳动等主题党日活动。编创20个“扶志扶智”文艺演出节目,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录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就业创业等少数民族语言版脱贫攻坚宣传音频18个,开展感党恩乡亲讲堂活动65次。2020年荣获州级、县级优秀帮扶单位表彰。
(二)尽锐出战充实驻村队伍力量。我局结对帮扶塔石乡党调、党细、怎贝、乔央、党相、同流等6个村,今年分别增派3名干部到忠诚镇,3名干部到车民街道办事处担任网格员。目前全局35名驻村干部,抽调脱贫攻坚指挥部2人,65名结对帮扶干部(含旅游公司)结对帮扶塔石乡、忠诚镇贫困户484户1898人。2020年荣获州级脱贫攻坚优秀驻村帮扶干部表彰1人,荣获县级脱贫攻坚最美网格员2人,荣获县级最美退役军人表彰1人,荣获县级最美劳动者表彰5人(含临聘人员)。
(三)加强物资保障开展真帮实扶。一是为塔石乡9个村送去一批医用口罩、方便面等疫情防控物资。二是为塔石乡同流村、党细村申请2020年文化和旅游发展省级专项资金35万元,用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协调资金89900元、水泥40吨用于塔石乡帮扶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宣传等工作。四是采购办公电脑2套、电脑打印机1套、挂式空调一台、33套电工包及生活用品、办公用品若干,用于保障驻村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五是联系爱心人士长期支助党调村4名贫困中学生、2名贫困小学生。
(四)开展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2020年以来培训19期,760人。
二、文体广电旅游工作
(一)着力抓好文体旅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进一步扩大基层体育设施覆盖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点阳光小区多功能运动场地、特和小区综合运动场地建设工程。建成榕江县滨河生态体育公园五人制足球场1块,完成滨河生态体育公园2套智能健身器材安装。完成寨蒿镇便裳村、仁里乡党民村体育器材安装,赠送安乐社区乒乓球桌一张。2020年获得省级“十件民生实事”农体工程项目34个(其中乡镇级4个、村级30个)、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体工程33个、州级二类农体工程29个,2020年共计实施“农体工程”项目96个,截止12月14日,已完成并投入使用92个。二是加强基层文化场馆建设工作。完成富民、卧龙、阳光、特和、定威乡文体活动室、图书室、乡愁馆等文体服务中心建设。对接省文旅厅完成富民、卧龙、阳光等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置公共数字文化设备。对接省文旅厅完成1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八开镇8个行政村公共数字文化智能终端建设项目。开设定威乡、两汪乡、忠诚镇3个文化馆分馆,完成两汪、忠诚、定威三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示范点及兴华乡摆贝村传习所验收工作。向204个村及社区每村分别发放省级配给的价值2万元文化器材。三是全面推进广电网络信号覆盖。完成榕江县、乡、村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作并投入使用,完成阳光、特和、富民等3个小区广播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工作并投入使用,完成阳光、卧龙、特和、富民、定威等5个移民搬迁小区的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覆盖,完成536个点位、1072个终端设备的安装和建设,实现19个乡镇全覆盖,惠及261个村,5个易地移民区。完成榕江县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47950户用户的基本收视费补助共计143.85万元。四是扎实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成7座旅游公厕建设及百度地图定位工作。
(二)着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一是做好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工作。各场馆自3月底恢复开馆,在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扎实开展好免费开放工作,截止目前,县图书馆接待读者共49017人次、图书借阅5082册次、读者办证412人、红七军历史陈列馆、记忆古州陈列馆接待观众24330人次,县文化馆累计服务群众108000人次,主办、承办或协办展览、展示、排练以及文艺演出50场次。二是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文化惠民送春联到5个移民搬迁小区,共送出春联3770幅;送书下乡12个乡镇、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共送出图书杂志6716册;持续开展“送戏下乡”演出活动,强化政策宣传和感恩教育,截至目前,累积开展活动57场,受益群众8.9万人。三是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举办2020年春节联欢晚会等4场春节系列体育文化活动,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春雨工程”非遗展演,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搭建文化互动交流平台,开展“古榕欢歌”百姓大舞台3场,举办“全民阅读”系列活动9场,冠名2020年“榕江杯”全国亲子啦啦操网络大赛(第一季)活动,协助黔东南州老年体协在榕江举办了“黔东南州第六次气排球联赛”,指导榕江县羽毛球协会举办了榕江县第一届“乐榕百香果——文祥杯”羽毛球混合团体邀请赛,推广全民阅读,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四是着力培养文化体育人才。组织文化馆、艺术团近30名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文化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线上培训班。县文化馆开设少儿舞蹈、美术、书法、成人健身广场舞等免费开放文艺培训长期班,暑期青少年文艺培训班,累积受益群众22800余人次。积极发展少儿艺术体操项目,建立少儿艺术体操集训队,选派16名运动员到贵州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进行集训。代表黔东南州参加贵州省2020年青少年体操锦标赛,荣获14枚金牌、15枚银牌、9枚铜牌的优异成绩。林莉体旅疯狂鼠啦啦操队在2020年“榕江杯”全国亲子啦啦操网络大赛(第一季)中获得9个特等奖、10个一等奖、13个二等奖,榕江县少儿艺术体操队代表黔东南州参加贵州青少年艺术体操比赛获6金5银4铜的好成绩,指导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稳定开展体操班、艺术体操班、跆拳道班业余训练工作。完成黔东南州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完成监测人数1127人。完成3个社区10个行政村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286人,完成2020年体育场地调查统计33个,完成贵州省2020年全民健身获得状况调查520人。五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14次,申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重点项目7个,全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大项目2个,左右江片区红色旅游规划项目4个。编制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红七军“五·一”集会旧址等3个文物点维修设计方案及栽麻镇丰登村非遗陈列展示馆建设设计方案。建立榕江非遗数据库,明确县级以上非遗项目163个、传承人286人,完成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申报第一批州级非遗传承基地2个,成功申报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人,申报榕江县第一批非遗扶贫就业工坊12家。其中5家工坊已入选省级第一批非遗扶贫就业工坊。
(三)着力推进文旅富民工程。一是积极谋划申报项目。申报文体广电旅游领域国家、省政策资金项目47个,储备“十四五”项目库文体广电旅游项目94个,报送文化旅游招商引资项目18个,成功申报地方专项债劵项目1个(大河口码头项目),正在申报2021年地方专项债劵3个、2021年中央预算内项目9个。二是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明确专人跟踪指导,全力推动乐里七十二寨旅游区项目、宰荡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宜村旅游扶贫项目基础工程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三是大力开展旅游宣传推介工作。开通“榕江文旅”抖音号,利用微信、抖音等多种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介榕江特色旅游资源;利用贵州“一码游”小程序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和线路线上推介营销工作。完成旅游宣传折页制作印刷5000份,借助国家铁路局帮扶榕江的契机,在高铁伴旅杂志上编辑发布我县旅游资源,共投放3万余册到高铁动车组;联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利用多个新媒体平台在大利侗寨开展直播活动,宣传推介榕江特色旅游资源,并协助南广学院开展榕江旅游宣传片拍摄工作,目前旅游宣传片正在进行后期制作;配合开展由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主办开展春雨工程“央视频号·文化志愿者专列”贫困地区文化旅游资源推介直播活动;以县城为中心谋划优质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开发2条精品旅游线路,通过县内2家旅行社及杭州、桐庐相关旅行社进行宣传推广。四是积极培育文化旅游业态。开展乡村旅游“三个标准化”的建设和评定,今年以来评定优品级乡村旅游客栈3家(晚寨琵琶歌之乡客栈、大利侗天井上客栈、淘源客栈)、标准级乡村旅游客栈4家(大利途居客栈、侗乡缘客栈、印象小丹江客栈、浣纱湖客栈),评定标准级乡村旅游村寨13个,评定三星级乡村旅游经营户(农家乐)10家,成功申报全省“长征路上好民宿”1家(侗天山居民宿)。指导和培育旅游村寨民宿、农家乐建设和发展;积极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黔东南州州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工作,成功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丹江村)、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三联村),正在申报州级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宰荡村、乌公村、三联村)。创建A级旅游厕所3座(乌公村2号旅游厕所、小丹江游客中心旅游厕所、乌公景区旅游厕所)、AA级旅游厕所2座(乐里旅游厕所、乐里斗牛场旅游厕所)。为文化旅游企业申请疫情资金补助,为6家优品级及以上客栈、旅行社申请上级疫情补助资金9万余元,为20家文化旅游企业、客栈、农家乐等申报榕江县特别国债补助资金46.241万元;继续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以月亮故乡文创中心为主体加大非遗文创产业发展和产品开发推广力度,千匠百艺扶贫车间完成传统技艺培训共计96人,发放培训工资38970元。五是充分发挥文化阵地助力作用。围绕古街、两湖会馆,充分挖掘文艺精品,对侗族大歌、侗族琵琶歌、苗族芦笙舞等非遗民俗节目进行创编和提升,开发苗侗特色的演艺类旅游体验项目。创编一批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文艺作品,线上推出疫情防控宣传音频、视频20余个,组织非遗传承人用各民族语言编唱疫情防控知识,为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助力。
(四)着力提升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水平。一是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加强行业领域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打击力度,组织辖区内娱乐场所、网吧酒吧、歌厅影院、旅游村寨、A级景区、旅行社等相关的文体广电旅游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二是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召开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培训会,签订经营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管理责任书,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管理工作。为大利村古建筑群等4处文物消防重点单位配置完善消防器材,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利村古建筑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榕江红七军军部旧址消防管网改造和电器火灾报警系统安装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应急培训、演练活动5次,召开文物安全警示约谈会5次,开展行业领域消防隐患排查168次,出动672人次,检查场地、场所168家,发现一般隐患18处,并建立台账进行销号。三是加强文化市场执法和监管。围绕春节、两会、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和节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安全执法检查工作,2020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001余人次,执法车辆130余台次,检查公共文化场所1432家次,查处歌舞娱乐场所违规经营案件1起,开展联合检查13次。清理整治非法卫星接收设施、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市场及出版印刷市场,没收盗版书籍128册、盗版光碟106张,查处出版物市场违法案件1起,罚款5000元。文化旅游市场持续安全稳定运行。
三、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期间严防严控确保行业领域“0”感染,疫情响应下调后,推动行业领域加速发展。一是有序复工复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县疫情防控实际,有序恢复行业领域复工复产,2月中下旬有序实现文旅重点项目复工复产,3月下旬以来有序恢复文化、体育、文博场所、景区景点、旅游服务行业开放,4月中旬起有序恢复文化娱乐市场开放,有效盘活市场,促进消费回暖。二是落实扶持政策。做好文旅企业损失上报和补助申请,完成6家旅游企业补助资金9万元发放工作。指导榕江县盛源旅行社完成质保金退还手续,获得暂退保证金16万元,目前正在为20家文化旅游企业、客栈、农家乐等申报榕江县特别国债补助资金。三是指导行业领域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文体广电旅游各项事业安全稳定发展。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受疫情影响,行业领域损失较大,文旅产业发展缓慢。
五、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发展好文体事业,强化社会服务效能。加快易地扶贫搬迁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好送文化下乡系列活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推动全民阅读,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二是加强项目谋划,抓好文化旅游扶贫。以县城为中心谋划旅游布局,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业态培育,坚持“八网会战”,推动文化旅游业加速发展。
三是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规范文化市场文明执法行为,加大文化执法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落实好文化领域意识形态责任,确保文旅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实施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中全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
1、提高思想认识。我局充分认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2、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对相关信息公开的社会反响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文化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文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图书馆: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21、艺术表演团体: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戏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22、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3、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4、文化市场管理: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25、其他文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6、文物保护: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7、博物馆: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8、其他文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六、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1、榕江县文广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榕江县文广局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3、榕江县文广局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4、榕江县文广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榕江县文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榕江县文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7、榕江县文广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8、榕江县文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1年4月2日
附件2: | 表一 |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2021年度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2021年收入 | 2021年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 | 备注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892.9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 ||
二、非税收入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 72.50 |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 三、住房保障支出(221) | 42.43 | ||
四、事业收入 | 四、农林水支出(213) | |||
五、其他收入 | 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 | |||
六、其他支出(229)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 | 2726.94 | |||
八、卫生健康支出(210) | 51.07 | |||
本年收入合计 | 892.94 | 本年支出合计 | 2,892.94 | |
上年结转 | 3,397.72 | 结转下年 | 1,397.72 | |
收入总计 | 4,290.66 | 支出总计 | 2,892.94 | |
说明:支出项目请按你单位涉及的功能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来填报。 |
附件2: | 表二 |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上年结转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非税收入 | 事业收入 | 其他收入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4,290.66 | 3,397.72 | 892.94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4,124.66 | 3,397.72 | 726.94 | |||||||
207 | 01 | 文化和旅游 | 690.64 | 690.64 | |||||||
207 | 01 | 01 | 行政运行 | 381.36 | 381.36 | ||||||
207 | 01 | 04 | 图书馆 | 79.79 | 79.79 | ||||||
207 | 01 | 07 | 艺术表演团体 | 120.00 | 120.00 | ||||||
207 | 01 | 09 | 群众文化 | 62.92 | 62.92 | ||||||
207 | 01 | 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46.57 | 46.57 | ||||||
207 | 02 | 文物 | 36.30 | 36.30 | |||||||
207 | 02 | 05 | 博物馆 | 2.00 | 2.00 | ||||||
207 | 02 | 99 | 其他文物支出 | 34.30 | 34.30 | ||||||
207 | 99 |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397.72 | 3,397.72 | |||||||
207 | 99 | 99 |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397.72 | 3,397.7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2.50 | 72.50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7.53 | 67.53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9.74 | 49.74 | ||||||
208 | 05 | 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7.79 | 17.79 | ||||||
208 | 11 | 残疾人事业 | 4.97 | 4.97 | |||||||
208 | 11 | 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4.97 | 4.97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1.07 | 51.07 | ||||||||
210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1.07 | 51.07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8.39 | 38.39 | ||||||
210 | 11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2.68 | 12.6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2.43 | 42.43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2.43 | 42.43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42.43 | 42.43 | ||||||
附件2: | 表三 |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2,892.94 | 752.94 | 2,140.00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2,726.94 | 586.94 | 2,140.00 | |||
207 | 01 | 文化和旅游 | 690.64 | 552.64 | 138.00 | ||
207 | 01 | 01 | 行政运行 | 381.36 | 381.36 | ||
207 | 01 | 04 | 图书馆 | 79.79 | 61.79 | 18.00 | |
207 | 01 | 07 | 艺术表演团体 | 120.00 | 120.00 | ||
207 | 01 | 09 | 群众文化 | 62.92 | 62.92 | ||
207 | 01 | 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46.57 | 46.57 | ||
207 | 02 | 文物 | 36.30 | 34.30 | 2.00 | ||
207 | 02 | 05 | 博物馆 | 2.00 | 2.00 | ||
207 | 02 | 99 | 其他文物支出 | 34.30 | 34.30 | ||
207 | 99 |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2,000.00 | 2,000.00 | |||
207 | 99 | 99 |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2,000.00 | 2,00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2.50 | 72.50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7.53 | 67.53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9.74 | 49.74 | ||
208 | 05 | 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7.79 | 17.79 | ||
208 | 11 | 残疾人事业 | 4.97 | 4.97 | |||
208 | 11 | 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4.97 | 4.97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1.07 | 51.07 | ||||
210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1.07 | 51.07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8.39 | 38.39 | ||
210 | 11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2.68 | 12.6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2.43 | 42.43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2.43 | 42.43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42.43 | 42.43 | ||
说明:1.本表反映2020年度收入总计对应的支出 | |||||||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 | |||||||
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的部分。 | |||||||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 | |||||||
项目支出计划。 |
附件2: | 表四 |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备注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功能分类科目类级科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非税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
一、本年收入 | 892.9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 0.00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892.94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 72.50 | 72.50 | |||
(二)非税收入 | 三、住房保障支出(221) | 42.43 | 42.43 |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四、农林水支出(213) | 0.00 | |||||
二、上年结转 | 3,397.72 | 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 | 0.00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3,397.72 | 六、其他支出(229) | 0.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 | 2726.94 | 2726.94 | ||||
八、卫生健康支出(210) | 51.07 | 51.07 | |||||
0.00 | |||||||
0.00 | |||||||
收入总计 | 4,290.66 | 支出总计 | 2,892.94 | 2,892.94 |
附件2: | 表五 |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892.94 | 752.94 | 140.00 | 不含上年结转,仅为年初预算批复数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726.94 | 586.94 | 140.00 | |||
207 | 01 | 文化和旅游 | 690.64 | 552.64 | 138.00 | ||
207 | 01 | 01 | 行政运行 | 381.36 | 381.36 | ||
207 | 01 | 04 | 图书馆 | 79.79 | 61.79 | 18.00 | |
207 | 01 | 07 | 艺术表演团体 | 120.00 | 120.00 | ||
207 | 01 | 09 | 群众文化 | 62.92 | 62.92 | ||
207 | 01 | 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46.57 | 46.57 | ||
207 | 02 | 文物 | 36.30 | 34.30 | 2.00 | ||
207 | 02 | 05 | 博物馆 | 2.00 | 2.00 | ||
207 | 02 | 99 | 其他文物支出 | 34.30 | 34.3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2.50 | 72.50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7.53 | 67.53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9.74 | 49.74 | ||
208 | 05 | 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7.79 | 17.79 | ||
208 | 11 | 残疾人事业 | 4.97 | 4.97 | |||
208 | 11 | 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4.97 | 4.97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1.07 | 51.07 | ||||
210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1.07 | 51.07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8.39 | 38.39 | ||
210 | 11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2.68 | 12.6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2.43 | 42.43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2.43 | 42.43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42.43 | 42.43 | ||
说明:1.本表反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非税收入等安排的支出。 | |||||||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 | |||||||
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的部分。 | |||||||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 | |||||||
项目支出计划。 |
附件2: | 表六-1 |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基本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641.38 | 641.38 | |||
01 | 基本工资 | 174.92 | 174.92 | |||
02 | 津贴补贴 | 52.35 | 52.35 | |||
03 | 奖金 | 2.19 | 2.19 | |||
06 | 伙食补助费 | |||||
07 | 绩效工资 | 136.00 | 136.00 | |||
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9.74 | 49.74 | |||
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7.79 | 17.79 | |||
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1.07 | 51.07 | |||
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4.97 | 4.97 | |||
13 | 住房公积金 | 42.43 | 42.43 |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09.92 | 109.92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7.28 | 18.08 | 39.20 | ||
01 | 办公费 | 11.37 | 11.37 | |||
02 | 印刷费 | |||||
04 | 手续费 | |||||
05 | 水费 | 0.70 | 0.70 | |||
06 | 电费 | 3.35 | 3.35 | |||
07 | 邮电费 | 5.97 | 5.19 | 0.78 | ||
08 | 取暖费 | |||||
09 | 物业管理费 | |||||
11 | 差旅费 | 5.54 | 5.54 | |||
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13 | 维修(护)费 | 2.90 | 2.90 | |||
14 | 租赁费 | |||||
15 | 会议费 | |||||
16 | 培训费 | |||||
17 | 公务接待费 | 0.90 | 0.90 | |||
18 | 专用材料费 | |||||
24 | 被装购置费 | |||||
25 | 专用燃料费 | |||||
26 | 劳务费 | 3.16 | 3.16 | |||
28 | 工会经费 | 7.49 | 7.49 | |||
29 | 福利费 |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50 | 10.50 |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40 | 5.40 |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4.28 | 54.28 | |||
01 | 离休费 | |||||
02 | 退休费 | 52.30 | 52.30 | |||
03 | 退职(役)费 | |||||
04 | 抚恤金 | |||||
05 | 生活补贴 | 1.98 | 1.98 | |||
08 | 助学金 | |||||
09 | 奖励金 | |||||
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
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06 | 大型修缮 | |||||
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99 | 其他支出 | |||||
99 | 其他支出 | |||||
合计 | 752.94 | 713.74 | 39.20 |
附件2: | 表六-2 |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基本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501 | 工资福利支出 | 0.00 | ||||
01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0.00 | ||||
02 | 社会保障缴费 | 0.00 | ||||
03 | 住房公积金 | 0.00 |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00 | ||||
502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0 | ||||
01 | 办公经费 | 0.00 | ||||
02 | 会议费 | 0.00 | ||||
03 | 培训费 | 0.00 | ||||
04 | 专用材料购置费 | 0.00 | ||||
05 | 委托业务费 | 0.00 | ||||
06 | 公务接待费 | 0.00 | ||||
07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
08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
09 | 维修(护)费 | 0.00 |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0 | ||||
503 |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0.00 | ||||
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
0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06 | 设备购置 | 0.00 | ||||
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
505 |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698.66 | 659.46 | 39.20 | ||
01 | 工资福利支出 | 641.38 | 641.38 | |||
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7.28 | 18.08 | 39.20 | ||
99 |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 |||||
506 |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 |||||
01 | 资本性支出(一) | |||||
50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4.28 | 54.28 | |||
01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
02 | 助学金 | |||||
05 | 离退休费 | 52.30 | 52.30 | |||
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98 | 1.98 | |||
599 | 其他支出 | 0.00 | ||||
99 | 其他支出 | 0.00 |
附件2: | 表七 |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20年初预算数 | 2021年初预算数 | “三公”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 同比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 备 注 |
合计 | 26.00 | 23.40 | 2.62% | 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厉行节约规定 | -2.60 |
一、因公出国(境)费 | |||||
二、公务接待费 | 8.50 | 7.65 | 0.86% | 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厉行节约规定 | -0.85 |
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 17.50 | 15.75 | 1.76% | 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厉行节约规定 | -1.75 |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 17.50 | 15.75 | 1.76% | 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厉行节约规定 | -1.75 |
2.公务车购置 | — | — | |||
说明: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 | |||||
奖励费用等支出。 | |||||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4.“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 |||||
5.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黔东南州州本级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 | |||||
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 | |||||
6.部门“三公”经费无相关支出的,须填“0” | |||||
7.“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
附件2: | 表八 |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收入 | 支出 | 备注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
文体广电旅游局(汇总) | 无 | 无 | |||||
收入总计 | 0.00 | 支出总计 | 0.00 |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021年度) | |||||
部门名称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892.94 | |||
基本支出 | 752.94 | ||||
项目支出 | 140 | ||||
其他 | 0 | ||||
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 按照党和国家文体广电旅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和推动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发展,管理重大文体广电旅游活动。指导文体广电旅游设施建设,开展文旅宣传,指导、管理和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培育文化旅游事场,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文体广电旅游其他相关工作。 | ||||
整体(单位)绩效目标 | (一)持续抓好文体事业,强化社会服务效能 (二)探索旅游发展新路径,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 (三)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执法检查力度。 | ||||
其他说明的问题 | 无 | ||||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一)持续抓好文体事业,强化社会服务效能 (二)探索旅游发展新路径,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 (三)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执法检查力度。 | = | 无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一)持续抓好文体事业,强化社会服务效能 (二)探索旅游发展新路径,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 (三)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执法检查力度。 | = | 无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一)持续抓好文体事业,强化社会服务效能 (二)探索旅游发展新路径,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 (三)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执法检查力度。 | = | 无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一)持续抓好文体事业,强化社会服务效能 (二)探索旅游发展新路径,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 (三)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执法检查力度。 | = | 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满足人民对健身的需要 三、增加旅游亮点,促进产业链延伸,提升旅游扶贫力度 四、抓好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执法力度,确保文物安全。 | =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对文体广电旅游事业满意度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 ≥ | 无 |
2021年度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单位(盖章):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 填报日期: | 2021年3月22日 | 项目编码: | 2020050030110002 | |||
项目名称 | 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代码 | 903014423001 | 实施单位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 |||||
项目分类 | 重大改革发展项目 | 项目分类 | 当年新增项目 | |||||
项目属性 | ||||||||
资金来源 | 中长期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情况 | ||||||
资金总额(万元): | 2 | 2 | ||||||
其中:中央补助 | 0 | 0 | ||||||
本级安排 | 2 | 2 | ||||||
其他收入 | 0 | 0 | ||||||
结转资金 | 0 | 0 | ||||||
总体目标 | 中长期目标(2021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服务标准和质量、做好统计与意见征求 | 用于中央确定的免费开放范围的博物馆、纪念馆相关经费补助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接待游客数逐年上升 | ≥150000 | 每年接待游客15万人次 | ≥150000次 | 无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严格服务标准和质量 | =100 | 严格服务标准和质量 | =100 | 无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1年 | =1 | 1年 | =1 | 无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榕江红七军历史陈列馆水费、电费、日常维护费1.13万元 | =11300 | 榕江红七军历史陈列馆水费、电费、日常维护费1.13万元 | =11300元 | 无 | |
绩效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好评率(%) | =100 | 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好评率(%) | =100 | 无 | |
联系人: | 白启学 | 联系电话: | 13765520935 |
2021年度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单位(盖章):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 填报日期: | 2021年3月22日 | 项目编码: | 2020050030110001 | |||
项目名称 | 榕江县民族歌舞艺术团改革发展方案 | |||||||
主管部门代码 | 903014423001 | 实施单位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 |||||
项目分类 | 国家和省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州级财政安排的发展改革项目 | 项目分类 | 当年新增项目 | |||||
项目属性 | 阶段性项目 | |||||||
资金来源 | 中长期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情况 | ||||||
资金总额(万元): | 120 | 120 | ||||||
其中:中央补助 | 0 | 0 | ||||||
本级安排 | 120 | 120 | ||||||
其他收入 | 0 | 0 | ||||||
结转资金 | 0 | 0 | ||||||
总体目标 | 中长期目标(2021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用财政拨付的运转经费推进发展 | 用财政拨付的运转经费推进发展,鼓励自主创收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成立榕江县民族歌舞演艺公司 | =1个 | 成立榕江县民族歌舞演艺公司 | =1个 | 无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打造文艺团体 | =1支 | 打造一支具有浓厚地域特色且专业水平较高的优秀民族文艺团队 | =1支 | 无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政府财政支持 | =1年 | 政府财政支持3年 | =3年 | 无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3年内,每年需政府支持150万运转经费 | =1500000元 | 150万元运转经费 | =1500000元 | 无 | |
绩效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榕江县民族歌舞艺术团的演出满意度(%) | =100 | 群众对榕江县民族歌舞艺术团的演出满意度(%) | ≥95% | ||
联系人: | 白启学 | 联系电话: | 13765520935 |
2021年度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单位(盖章):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 填报日期: | 2021年3月22日 | 项目编码: | 2020050030110003 | |||
项目名称 | 图书馆报刊杂志费 | |||||||
主管部门代码 | 903014423001 | 实施单位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 |||||
项目分类 | 重大改革发展项目 | 项目分类 | 当年新增项目 | |||||
项目属性 | 一次性项目 | |||||||
资金来源 | 中长期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情况 | ||||||
资金总额(万元): | 13 | 13 | ||||||
其中:中央补助 | 0 | 0 | ||||||
本级安排 | 13 | 13 | ||||||
其他收入 | 0 | 0 | ||||||
结转资金 | 0 | 0 | ||||||
总体目标 | 中长期目标(2021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县图书馆为满足群众借阅需求,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 县图书馆为满足群众借阅需求,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报刊58种 | =58种 | 报刊58种 | =58种 | 无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报刊杂志图书质量(%) | ≥90 | 报刊杂志图书质量(%) | ≥90 | 无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1年 | =1年 | 1年 | =1年 | 无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需财政拨付13万元报刊杂志经费 | =130000元 | 需财政拨付13万元报刊杂志经费 | =130000元 | 无 | |
绩效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借阅的群众对服务满意度(%) | ≥95 | 借阅的群众对服务满意度(%) | ≥95 | 无 | |
联系人: | 白启学 | 联系电话: | 13765520935 |
2021年度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单位(盖章):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 填报日期: | 2021年3月22日 | 项目编码: | 2020050030110004 | |||
项目名称 |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代码 | 903014423001 | 实施单位 | 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 |||||
项目分类 | 重大改革发展项目 | 项目分类 | 当年新增项目 | |||||
项目属性 | ||||||||
资金来源 | 中长期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情况 | ||||||
资金总额(万元): | 5 | 5 | ||||||
其中:中央补助 | 0 | 0 | ||||||
本级安排 | 5 | 5 | ||||||
其他收入 | 0 | 0 | ||||||
结转资金 | 0 | 0 | ||||||
总体目标 | 中长期目标(2021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为了更好的开展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 | 为了更好的开展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需财政匹配资金4.5万元 | =45000元 | 需财政匹配资金4.5万元 | =45000元 | 无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公共图书馆服务质量(%) | ≥95 | 公共图书馆服务质量(%) | ≥95 | 无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1年 | =1年 | 1年 | =1年 | 无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4.5万元 | =45000元 | 4.5万元 | =45000元 | 无 | |
绩效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公共图书馆的满意度(%) | ≥95 | 群众对公共图书馆的满意度(%) | ≥95 | 无 | |
联系人: | 白启学 | 联系电话: | 1376552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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