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榕江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3-02-10 16:48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特制定《榕江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贵州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榕江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榕江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包括法定公开目录和补充公开目录两大部分,分二级类别设置。法定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设置、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权责清单、疾病防控、卫生健康、社会公益、财政预决等。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信息名称

信息类别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榕江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3、发布机构

榕江县卫生健康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要包括以下信息:

1.机构职能类。主要包括榕江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2.政策文件类。主要包括各类政策性文件。

3.工作动态类。主要包括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政务要闻、通知公告等信息。

4.行政执法类。主要包括执法活动及监督抽检结果公示等。

5.规划计划类。主要包括卫生健康发展战略、发展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情况。

6.项目管理类。主要包括卫生健康重点建设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有关卫生健康项目的招标采购情况。

7、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榕江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榕江县人民政府网林业局门户(http://www.rongjiang.gov.cn)公开。此外,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方法

1、登入榕江县政府网站首页的“信息公开”栏目,可查找相应分类的政务信息。

2、公众可以在县档案馆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一)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咨询服务热线电话:0855—3921001

传真号码:0855—3921001

通信地址:贵州省榕江县城北新区兴榕路卫生健康局

电子邮箱:rjxwsjbgs@163.com

邮政编码:5572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榕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县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直接向受理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关送交。

3、口头申请

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关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流程图

榕江县卫生健康局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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